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2年第四期)发布

  • 2022-09-07 15:11
  • 作者: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发布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2年第四期),公开风险指数排名前十的企业。福建省一生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生颜生物)、深圳市生命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力科技)、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生物)、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美诺益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鑫源欣实业有限公司、新郑市泽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欧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含山硕康保健品有限公司位列前十名,均为“重点关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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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生颜生物因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被罚88万元,被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列为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之一,登风险企业榜首。


  6月3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十个多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显示,一生颜生物通过微信向代理商发送的宣传资料中写明“颜如韵”的“胶原蛋白肽饮”“胶原蛋白低聚肽果饮”“酵母胶原蛋白肽饮”产品,具有“能防癌抗癌、降血压、降低胆固醇、降血脂、镇静、催眠、抗惊厥等功效,对糖尿病人具有治疗和预防作用,可预防老年性痴呆和胆结石发生”等,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被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88万元。


  生命力科技因生产经营不符合企业自我公开声明的保健食品,被处以罚款43.78万元而上榜。7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深市监处罚〔2022〕稽100号)显示,生命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企业自我公开声明保健食品”构成食品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3.7778万元。深圳市生命力生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旗下拥有“生命力”“纽徕佛”“富恩堂”“贝蒂熊”四大品牌。


  此前,生命力生物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通报处罚。今年5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深市监南处罚〔2022〕沙河35号)显示,深圳市生命力生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因为“销售标签违法食品”被罚款5000元。2021年12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其生产的生命力牌钙镁片(国食健字G20150853,20200701),铅项目超标。


  美华生物因生产的保健食品重金属超标被罚10万元而上榜。6月2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哈市监特食处罚[2022]2号)显示,美华生物生产的保健食品衡欣牌怡衡粉(生产批号:210801),经检验,重金属(总汞)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内容与注册标签不一致,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145.2元。


  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的婴儿配方奶粉中维生素D、香兰素项目不符合规定上榜。6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显示,京东商城“巧麦母婴旗舰店”经营的依诺铂欧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维生素D、香兰素项目不符合规定,经查,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企业为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目前,“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


  北京美诺益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罚上榜。6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京昌市监处罚〔2022〕1268号)显示,北京美诺益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6.4万元。


  江西鑫源欣实业有限公司、新郑市泽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欧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不符合要求上榜。


  6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2022年第1期)显示,标称江西鑫源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创恩牌钙铁锌硒维生素C口服液(生产批号:20201102)未检出维生素C,标准值为102.4~192(mg/100mL)。标称新郑市泽之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巧迪金牌钙维生素D软胶囊(生产批号:210803)标签不符合要求。


  6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2期)显示,墨玉县豪爽保健品店销售的、标称新疆欧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克纳齐口服液(饮料)(生产日期:20210702),菌落总数和酵母不合格,检验结果远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含山硕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处罚而上榜。


  7月25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从市监处罚〔2022〕70号),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药品、化妆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被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61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对“颜如玉肝泰玉米胶原小麦复合肽桑椹果饮”等产品进行宣传中使用了“可明显减轻肝细胞脂肪变性,改善肝组织损伤”等医疗用语。7月25日,含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含市监处罚〔2022〕142号)显示,含山硕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数据来自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特殊食品风险预警平台。该平台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搭建,旨在通过监测网售特殊食品的风险信息,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平台数据来自合法途径获取的公开数据,对5年来的相关数据按不同权重赋值,从负面传播、过度宣传、投诉举报、产品缺陷、经营风险、处罚诉讼、生产违规等多个维度进行建模。相关模型经权威专家严格论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分析师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数据分析,最终形成企业风险预警提示。


  本期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监测时段为6月1日至7月31日。由于监测平台数据滚动更新,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将动态更新。(殷芝)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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