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五监管办严格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 2022-12-05 17:15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落实《天津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夯实辖区市场监管局属地监管责任,市药监局第五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五监管办)严格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高度重视,制定督查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第一时间部署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明确8类重点产品、9项督查明细,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细化落实,压实督查职责。强化督查培训,认真学习督查明细,做好督查动员。细化检查方案,提前筛选督查点位,拟定督导检查计划表、督查点位明细表。督查中如实记录问题情况,落实当日反馈制度,及时填报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督导检查情况记录表,梳理形成核酸机构督导检查台账,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压实督查职责。


  明确重点,体现督查实效。重点对核酸检测试剂及仪器、核酸提取试剂及仪器、病毒采样管、病毒采集拭子、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手套鞋套、护目镜等医疗器械等产品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辖区12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及城市检测基地的督查工作,3家存在问题的机构均已提交整改报告。监管人员按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已对上述机构进行现场回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下一步,第五监管办将继续按照市药监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和城市检测基地的督导检查,深入查找风险隐患,及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杨菲)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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