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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

作者: 胡芳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8-09-06

       日前,从沈阳市食安办传来消息,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已经完成了市级层面自评公示程序,正在迎接省级评价各项验收,沈阳市的创建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场事关全域百姓健康安全的“大考”,也是幸福沈阳的重要内容。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沈阳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核心,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加大经费投入,精准施策,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近3年来,沈阳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1.高位推进 党政同责


       食安安天下。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沈阳市委、市政府把示范创建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问题导向、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主线,按照责任明确化、标准精细化、督导制度化的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社会参与”的创建格局。


       为加强顶层设计,沈阳市委、市政府主动担当,践行食品安全“守卫者”的职责,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明确14个县(区)、43家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任务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级负责、权责统一,实现横向监管无缝衔接。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14个县(区)全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任组长,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进行任务分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被列为当地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


       该市各级食药监管、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办)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组建了综合协调部、档案部、督导部、宣传部、项目研究部5个部门,牵头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创建工作形成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2016~2018年,沈阳市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硬指标,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连续3年权重为3%以上,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食品安全经费保障不打折扣。沈阳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规划作为政府专项规划出台。该市、县(区)政府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创建以来,沈阳各级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累计达9.27亿元。


       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沈阳市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7.6%,“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75%,百姓的食品消费信心指数明显提高。第三方机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沈阳市公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4.97%,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持率达到90.61%。


       沈阳市的食品安全工作也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沈阳市作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于2018年6月通过国家发改委终期验收;在省政府食安委对全省各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沈阳市位列全省第一。

    

2.夯实基础 健全体制


       食品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只有抓关键,强基础,才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此,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四有两责”要求。四有,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两责,即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检责任。为将“四有两责”落到实处,沈阳市积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据悉,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置,已经从沈阳市及14个县(区)下沉到207个街道。全市设立153个市场监管所,60个乡镇农业监管站均配备了速测仪,监管力量100%覆盖全市123个涉农乡镇、街道和功能园区。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沈阳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监管岗位,49名市级食品监管人员和1808名县(区)级食品监管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证。


       不仅如此,各级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都已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全市153个承担食品监管任务的基层监管机构,于2017年年底全部达到辽宁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市级、14个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153个基层所共配备执法车辆322台,极大方便了监管执法。


       此外,沈阳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也全面提升。沈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检测新项目150余项,食品风险监测检测能力全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能力要求;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2367个参数、623种产品的检测能力;2017年全市食品检测样本量达到5.7份/千人,预计今年年底将达到6份/千人。


       沈阳市还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依托现有资源,通过层层选拔,聘用了187名职业化检查员,建立起一支优秀的技术专家队伍。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沈阳市还组建了一支覆盖全部社区(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共计2739名,并将协管员经费补助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经费补助。


       目前,沈阳市已形成由14个一级网格(县、区)为管理片,196个二级网格(乡镇、街道、功能区)为管理块,2455个三级网格(社区、村)为管理格,4701名网格人员组成的“分片包保、条块结合、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

    

3.源头治本 综合施策


       农产品种植养殖是食品安全监管中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之一。治本要从源头开始。为了切实保护好百姓的“菜篮子”和“米袋子”,沈阳市采取有效措施,对农产品的源头进行了多元化、多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管理。


       在农业生产环节,沈阳市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2017年,全市“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797万亩,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7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年达到98%以上;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3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数量达125个。


       沈阳市对农兽药经营实行许可管理,加大农兽药残留检验,并率先开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该平台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六大系统,实现了“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经营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溯源管理。


       在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工艺流程实施屠宰,按要求开展肉品检验检疫工作。生猪进场查验、“瘦肉精”检测、生猪屠宰和宰后检验检疫、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以及生猪产品出厂记录健全,各项制度相对完善。全市168家肉类加工企业均能按规定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


       目前,沈阳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已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大气、水和土壤息息相关。为此,沈阳市出台文件,积极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门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测工作,统筹做好农用地污染管控工作,对重点监管企业建立监察档案,加强执法监管。


       与此同时,沈阳市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出台了《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7年年底建成日处理能力为32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场,并通过“沈阳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平台”,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实行在线监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建立台账制度,实现餐厨废弃物去向可查。该市各级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阻断“地沟油”流向餐桌。

    

4.全程监管 全面覆盖


       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是保障百姓“舌尖安全”的得力之举。为实现全程监管,沈阳市除了从源头狠抓农产品质量外,还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全产业链监管以及全程可追溯上下功夫。


       在食品生产领域,针对企业在进货查验、关键点控制等环节易发生的问题,沈阳市食药监部门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行国际通行的先进质量管理规范;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以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管理理念为引领,按照标准化发展的目标,主动获得各类认证,加强质量管理,走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之路。


       在食品流通环节,沈阳市以实施市场准入为切入点,推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超市溯源管理。沈阳市食安办、市农经委、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采取“厂超挂钩”“农超对接”“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全新模式,建立农产品源头溯源与市场监管溯源对接,并在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实现每天农产品检验检测结果公示,免费接受市民送检,并开发放心肉菜智慧商超管理系统,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为实现有效监管,沈阳市食药监管部门制定下发了食品各环节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并根据各环节监管要求和实际特点,完成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评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追溯系统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沈阳市已建成城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也初见成效。截至目前,沈阳市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追溯节点已覆盖1个批发市场、151个标准化菜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63个,自营连锁菜市场88个)、39家超市、485家团体消费单位,共计676个节点。其信息化追溯节点覆盖率达到74.2%,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为有针对性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沈阳还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分析,从隐患排查、风险会商(交流)与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果评价等六方面制定了解决方案,推动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和提升。

    

5.“餐桌”治理 惠及民生


       餐饮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餐饮业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2017年,沈阳市围绕明厨亮灶、网络订餐等百姓关注的问题,实施了餐饮业“一加四”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提出“一个主线、四个支撑”的创新管理方法,即以推动餐饮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以规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订餐单位的经营行为、开展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餐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支撑,大力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辽宁日报》对其工作成果进行了宣传报道。


       2018年,沈阳市制定并发布《沈阳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根据实施方案,到2018年年底,沈阳市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持证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


       网络订餐是近年来风行于互联网的生活消费方式,在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沈阳市通过随机抽查、执法约谈、限期整改等形式,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目前,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在沈阳全部建立执行在线投诉、售后维权机制及上线商户入网登记审核机制。监管部门除了对网络订餐平台的投诉举报和售后维权机制进行备案存档,还对外卖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无许可证情况进行监测,并责令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将无许可证商户下线。


       沈阳市还加强了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据悉,该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已全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同时,还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力度。


       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同时,沈阳市还积极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强对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干预。最新评估结果显示,2016~2017年度,沈阳市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为0.21%,达到国家要求低于5%的标准。

    

6.“三小”整治 成效显著


       “三小”治理是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沈阳市积极开展小作坊帮扶、小餐饮放管服,引导其升级改造,规范生产经营;推进小摊贩综合治理,通过划定经营时段、经营区域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早市、夜市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通过许可和监管两种手段,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三小”食品安全问题。《人民日报》以“沈阳给‘小餐饮’立规矩”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沈阳市将“三小”的治理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沈阳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并向社会公示《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含《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沈阳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含《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食品目录》),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实行属地化监管。


       根据《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规划并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固定集中区域;研究落实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鼓励小作坊主动完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此外,该市还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组建由街道、执法、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我们统筹考虑交通、环保、市容、周边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对全市14个县(区)的食品摊贩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12个县(区)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107个,发放登记备案卡13311户,明确了每个经营区域的经营时段和范围,划定区域的分布在符合每个辖区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基本满足了市民生活需求。”沈阳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沈北新区通过政策成功引导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集中区域(新城子中心大市场)生产加工;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退路进厅、集中经营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对流通摊贩进行疏导管理,不予设立食品摊贩划定区域,采取引导和取缔的方式逐步予以规范。


7.机器换人 智慧监管


       沈阳市积极创新监管手段,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提升适应食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信息化监管能力。



       以沈阳市食药监局为例,该局形成“一中心、两平台、十大系统”,积极推动智慧监管。据记者了解,食品安全数据资源中心依托行政审批系统采集企业数据,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目前,数据资源中心包含11万余家食品各业态企业的基础信息,并实现了智慧监管平台数据的分析使用:按照食品企业名称、类别、从业人员岗位以及所在行政区划等进行总体数量和分类信息统计,将各类非敏感的业务及主体数据进行公示;按照食品审批业务进行多维度的统计分析,实现企业证照过期及即将过期的提醒功能;按照抽样结果、抽样产品、抽样项目等条件进行统计分析,在对食品大类风险进行定性描述的基础上辅以定量判断,指导下一步食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等工作,实现靶向抽检,让监管跑在风险前。


       沈阳市食药监管部门同时印发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责任标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积极推行电子追溯。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的食品经营企业630家,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和经营企业534家(其中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经营单位100%实现电子追溯),餐饮单位858家,生产企业26家(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家100%实现电子追溯)。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时均已依法建立并执行了产品追溯制度。

    

8.齐抓共管 重拳出击


       为了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沈阳市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零容忍”。



       沈阳市公安、农委、卫生计生、食药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两超一非”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追根溯源、巡线深挖、重拳出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011年6月,沈阳市公安局组建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各县(区)均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进一步加强了专业打击力量。2016年,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市政法委牵头的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责任分工。该市公安、卫生计生、食药监管等部门积极落实,有效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

    

       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过程中,沈阳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市食安办等10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违法广告整治组、社会共治组3个专项工作组,并进一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并强化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


       沈阳市食品保健食品专项办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调度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发放专项整治通告和“一封信”133万份,向社会宣传整治任务。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分别制定约谈清单,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企业实行全覆盖约谈,全市共约谈生产企业116户、经营企业3087户;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告大排查和网络平台大排查。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相对比较薄弱。近几年来,沈阳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2016年,沈阳市食安办成立由市食药监管、公安、农经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以及“清源”“净流”“扫雷”“利剑”4个专项行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状况趋于好转。沈阳市食药监局持续开展对农村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承办厨师(团队)和承办活动的“双备案”制度,切实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9.社会共治 共享食安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各地方齐抓共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沈阳市以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为主渠道,出台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24小时受理诉求,最大程度鼓励和实现人人参与,2016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7325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市食药监管、农经、卫生计生等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将与食品相关的审批信息、抽检信息以及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等全部公开发布。据悉,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征集全市61万家企业信用信息及734万个人基础信息,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动态管理机制。


       沈阳市还积极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018年,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为251家。全市各县(区)全部由政府拨付经费补贴中小学校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沈阳市食安办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库,制定了风险交流制度,每年制定风险交流计划,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开展风险交流;每年通过网络媒体、纸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科普常识有关内容的宣传;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等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织对部分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鼓励和支持本地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沈阳市启动食品安全“百千万”问计于民调查工程,逐个解决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各项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深入社区科普宣传站开展知识讲座,受益群众达38万余人次,并让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入中小学生课堂。


       沈阳市食安委相关人士表示,沈阳市将继续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钉钉子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记者 胡芳)


(责任编辑: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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