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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通报: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作者: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2-26

编号:20180044


企业名称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Ralph Dieter Gusko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沪妆20160022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607299782D

企业负责人

杨奕

质量负责人

许玲

生产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北盈路1659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一般缺陷4项,未发现严重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存在问题
  1.抽查原料12031-90000-00(批号:0115881)入厂检验原始记录,检验人与复核人签名为同一检验员姓名的英文缩写。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2.30万级洁净区更衣室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表无压差显示。
  三、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3.新产品小样测试间中发现一无标识塑料桶,装有不明蓝色物质。
  4.配制间敞开存放已清洁过滤器,相邻区域敞开存放编号为00693-90000-00粉状物料,已清洁过滤器存在被污染风险。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181219



(责任编辑: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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