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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检查医疗机构购进仓储医疗器械

作者: 向景伟 吴敏    来源: 阜新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 2019-01-07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公众用械安全,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购进仓储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站、城乡结合部诊所为重点,同时要求各县、区局按照权限划分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购进仓储使用医疗器械情况进行全面彻查。


  该局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册的方式,提醒医疗机购质量负责人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产品、购买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仓储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对消费者给予指导性消费并说明合理使用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106家,对3家医疗机构的仓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医疗机购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存在温度记录问题与医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使用医疗器械的意识,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吴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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