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查获走私代购韩国产化妆品大案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杨菲 报道 日前,从天津海关传来消息,近期天津海关查获一宗利用伪报品名方式走私代购化妆品大案,涉案商品包括韩国产化妆品、日用品共31万余件,案值1600余万元。
据介绍,天津海关隶属新港海关在对一票自韩国进口的集装箱随机查验时发现,货物申报品名为化纤布,机检扫描应呈现整齐成卷状图像,但实际却是纸箱包装、瓶瓶罐罐的阴影图像,明显与申报不符。海关关员当即实施人工查验,箱门打开,实际货物竟是韩国各种品牌的化妆品,涉嫌伪报品名走私,海关缉私部门马上介入立案侦查。
经过海关缉私警察调查,一个专门从事走私代购韩国产化妆品的团伙浮出水面。经查,涉案国内货主从韩国代购化妆品和日用品后,以每千克30元~50元的“包税包通关包运输”费用将货物委托给专门做物流的韩国揽货人,韩国揽货人待多个货主的货物凑够一个集装箱后,再委托给许某从天津口岸以伪报品名的方式伺机走私进口。
据海关办案人员清查,涉案货物涉及雪花秀、后、兰芝等多个韩国化妆品品牌,涉及润肤乳液、爽肤水、面膜、精华、眼霜等化妆品品类以及各种韩国日用品。目前,涉案走私团伙8名成员已全部被海关缉私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据了解,走私代购化妆品、日用品普遍采用伪报品名报关、盗用身份信息、冒用免税额度等方式逃避监管,不仅产品来源、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还直接损害国家的权益。
根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超出年度交易限值部分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天津海关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建议:随着跨境电商零售新政的调整,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跨境电商零售方式购买所需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