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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请陈好代言,这家号称国内领先的染发剂企业竟然16次登上不合格通告榜

作者: 蒋红瑜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1-31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蒋红瑜)1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38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华保健美发”)赫然在列。这是本周内章华保健美发第三次登上化妆品不合格通告榜。


图为1月3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7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及1批次假冒产品的通告(2019年第6号)。


  1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显示,30家企业生产(代理)的9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图为1月28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9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1号)。


  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显示,35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图为1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号)。


  三则通告称,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吊诡的是,三次通告,次次都有章华保健美发。自2018年1月以来,该公司共计16次出现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化妆品不合格通告中。


  拥有30余年历史的家族性企业


  记者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的“天眼查”查询发现,章华保健美发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股东(发起人)主要有两人,分别为章旦红和章华东,其中章旦红为大股东,出资比例达75%;浙江台州黄岩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章华保健美发8.5%股份。


  查询信息显示,章华保健美发隶属于章华公司,章华公司创建于1981年10月,下辖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公司、北京章华天然美容美发研究中心等11家子公司。


  在企业简介中,章华公司声称“花园式厂区,封闭欧美式车间,拥有国内领先的化妆品流水线21条,专业生产5分钟染发、5分钟烫发、临时性染发、半永久性染发、永久性染发,生态染发、天然染发、粉剂型、粉水型、水水型、水膏型、膏膏形、染烫同步型彩发化妆品,100多种色彩,丝精系列、章华生态系列、一抹系列、卡藜尔系列、天峰系列等十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天峰’商标1999年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天峰高级染发系列销量连续20年保持国内遥遥领先”。


  此外,“天眼查”查询信息还提示,章华保健美发司法风险有222项,其中开庭公告有26次,法律诉讼有122次;行政处罚2项,分别为“2018-09-17,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化妆品管理规定案”“2018-02-08,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处罚机关分别为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台州市黄岩地方税务局”。



  记者点击“天眼查”提供的章华官网链接(http://www.savol.cn/nav/9.html)发现,2013年5月,影视明星陈好代言章华汉草,成为章华品牌形象大使。在其产品展示栏目中,1月30日通告的标示为该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出现于“健康染发产品”一栏,且染发产品在产品展示栏目排位第一,其次为“章华汉草洗护”“植物故事系列”“国色天香系列”。


  此外,章华保健美发官网显示,2017年5月,章华科技10万级染发车间正式投入生产,为全球最高净化标准的染发车间。


  染发类产品多次登上不合格化妆品榜


  记者打开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发现,章华保健美发的染发类产品从2018年1月9日起,16次出现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化妆品不合格通告中。其中,章华保健美发声称全部或部分不合格产品为假冒产品9次,否认为该企业生产的2次。


  国家药监局部分通告如下:


  2018年1月9日,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护染焗油、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章华一抹黑焗油等7种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精焗发霜(42)为假冒产品。


  2018年2月13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护染焗油2.0、丝精焗发霜(4.2)、章华一抹黑焗油H、章华一抹黑焗油N、章华一抹棕黑染油D等8种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2)、丝精焗发霜(5.0)和章华一抹金焗油G委不合格产品。


  2018年11月8日,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海深植藻焗染霜(50),章华一抹黑焗油H(植物护理型),天峰染发焗油2N,丝精焗发霜(38),章华一抹黑焗油N和章华汉草焗油染发霜(31)女士专用为不合格产品,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2019年1月30日,标示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4)为不合格产品,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据悉,在上述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存在达不到预期染发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的风险,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章华天猫旗舰店宣传页面及部分用户评价。


  记者查阅“章华天猫旗舰店”发现,其染发类产品一直在使用“生态配方”“植物萃取”“绿色温和”等词汇作为宣传语,但不少消费者使用“过敏”“痒”“味道刺鼻”“掉皮屑”“疼”等词汇对染发剂进行评价,其中有部分消费者曾因过敏前往医院就医。


  监管部门责成其加大召回力度


  “国家药监局的‘化妆品抽检公告’一栏中的通告,一般通告的是监督抽检的情况。”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原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监管处江星介绍,监督抽检就是监管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检验产品是否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如不合格将进行调查处置--采取原因分析、处罚、召回等措施。


  记者就多次产品被假冒、相关批次产品被通告为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致电章华保健美发官网号码,截至发稿一直无人接听。


  2018年4月24日,《中国医药报》曾刊发《染发类化妆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文。其中提及,在当年4月前公布的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中,有浙江企业的染发剂出现问题。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工作人员徐伟红介绍,原浙江省食药监局已经第一时间交由所属辖区去核查,核查清楚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并要求相关企业召回问题产品,根据违法所得,对企业进行查处。


  1月31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保化处副处长陈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18年共收到章华国抽不合格报告69批,经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企业声称59批为假冒产品,企业生产10批。对所有国抽不合格的产品,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已立案,目前尚在查处中;对企业声称假冒的产品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此外,经核查,该公司2018年国抽不合格产品均系2018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监管部门已责成该公司加大召回力度,要求对2018年前生产的产品全部下架召回。


  2013年5月30日,原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章华保健美发作为化妆品生产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签订了质量责任承诺书。


  需实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与电商平台同步互联


  如果企业或者电商平台在明知相关批次产品已被国家药监局通告为不合格产品仍然出售相关产品,会产生什么后果?如何确保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不会购买到假冒产品?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介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企业在得知其产品被通告不合格后,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其销售部门及下游经销商,及时下架相关产品。如果企业在明知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这些产品,轻则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同时,根据最新出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有义务保证在其平台上所收销售商品的产品质量,但是《电子商务法》只是规定,电商平台只有在“发现”本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瑕疵时候,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


  “而此处的‘发现’应当作何理解?行政机关在其官网或相关媒体上做出通告,能否推定电商平台已经知晓该通告的内容,即上述提及的‘染发产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形’。当然,如果严格从法律上来看,的确能有这样的推定效果。但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信息与电商平台的同步互联,如此既能更好地将电商平台纳入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中,又能便于电商平台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文谦认为。


  相关链接:浙江章华又叒叕上榜!35家企业71批次染发产品不合格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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