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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打造稽查执法工作新局面

作者: 李晴 李阳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2-13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晴 通讯员李阳) “因为我们与公安机关联动配合,从接到线索到突击检查,从案件查办到案件移送,整个过程仅一周时间。”当原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药品稽查队副队长王军磊谈起成功破获的该市近年来最大的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时,仿佛又回到了当时的情景,言语间满是自豪,以及对与公安机关协作的肯定和感谢。

  

  王军磊提到的“8·07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案”,是2018年河北邢台地区案值最大的药品案件,也是体现邢台市持续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完善食品药品稽查办案联动工作机制最好的例子之一。近年来,原邢台市食药监局在畅通绿色检鉴、搭建信息平台、纵深联防联治等方面积极探索,全面深化刑事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

  

  早介入——七天侦破特大药品案

  

  2018年8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位于任县一民房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储存有金额达70余万元的数万盒药品,且当事人孟某是无证经营。鉴于案情复杂,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邢台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任县食药监管局和任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专案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经过专案组一周的细查深挖,最终查明,孟某销售记录达12余万条,销售金额达2000余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原邢台市食药监局随即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

  

  “正是得益于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助推大案快速告破,及时制止了违规药品流入市场。”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张秀云介绍,从2015年开始,原邢台市食药监局会同公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刑衔接案件办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食品犯罪证据检验绿色通道有关事宜的通知》《邢台市涉嫌犯罪案件的假药、劣药检验鉴定程序》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此外,原邢台市食药监局还建立起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法院、检察院以及25个食安委成员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会商和研判。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起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执法情况向公安部门通报。

  

  “一系列稽查工作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质量,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根本保障。”张秀云表示,经过四年的探索与完善,邢台市行刑衔接机制构建已日趋成熟,在打击食品药品执法犯罪活动上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强技术——助力案件“稳准”侦办

  

  食品药品稽查办案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执法工作,这不仅体现在公安机关办案的专业能力,还体现在食药监管部门提供的产品认定等技术性支撑。

  

  作为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的骨干,多年从事药品案件查办工作,让王军磊深刻感到,产品认定是药品行刑衔接案件办理的主要难点。“药品是一种相对特殊的产品,其真伪的认定需要专业知识作为支撑。”因此,能否快速准确地对药品真伪出具认定意见,从而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重要依据,成为处理药品刑事案件的关键。

  

  为此,原邢台市食药监局在河北省率先出台《邢台市涉嫌犯罪案件的假药、劣药检验认定程序》,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假劣药品认定领导小组,稽查局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参与假药认定工作。

  

  在《认定程序》指导下,2018年初,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了岳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和邢台桥东某诊所生产销售假药案。过程中,原邢台市食药监局将查获的疑似假药分别送至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均检出违规成分,原邢台市食药监局随即出具了假药认定意见,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认定程序》没出台时,假药认定需报请原省食药监局甚至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具认定意见。” 王军磊表示,因为认定流程较长,有的案件甚至持续一个多月之久,很影响办案效率。“现在,最快当天就可出具假药认定,为公安机关下一步侦查办案节约了大量时间。”

  

  三年多时间里,原邢台市食药监局累计为公安机关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百余份,其中,2018年就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39份,涉及56种药品,为公安机关侦破制售假药案件提供了技术支撑,还为公安机关办理进一步调查取证、追查上线争取了宝贵时间。

  

  为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效率,原邢台市食药监局还与邢台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食品犯罪证据检验绿色通道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公安机关在侦办重特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需要检验时,填写申请表至食品药品管理机构稽查部门登记后,到指定检验机构即可对检品进行检验,确保实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检验、最快出具检验报告。

  

  筑网络——执法信息互连互通

  

  “行刑”无缝衔接的关键,在于信息共享的实现。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信息瞬间共享成为可能。

  

  如今,稽查办案也迅速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依托“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简称“两法衔接”平台),邢台市开始尝试探索行刑衔接新模式。

  

  李贵新是邢台市稽查局法规科一名工作人员,他平时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负责案件的网上移送。只见他打开“两法衔接”平台,点击“移送行政违法案件”,输入某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等详细信息。“几乎同一时间,这些信息就会出现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网络平台中。”李贵新表示,如此简单的操作,就可实现案件第一时间网上录入、移送,有效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发生。

  

  除了案件移送,该平台还具有行政处罚案件共享、查询统计、工作动态等功能,有助于做好案件追踪、分析和监督管理工作。原邢台市食药监局还可以通过平台对下级机关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案件查处中存在的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以及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不及时移送等问题。而邢台市检察机关对原邢台市食药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是否涉嫌犯罪并移交及时也能够实现进行审查,真正实现案件移交和监督“网上一体化”。

  

  “以前,在遇到行刑衔接相关案件时,我们和公安部门只能通过电话咨询、举行案情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沟通。”在李贵新看来,这不仅耗费时间,还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现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监督,以及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内容,都可以在网上实现,这对于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伴随稽查执法“一体化”机制愈加完善,邢台市“大稽查”格局正在加速形成。2018年,原邢台市食药监局共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其中,涉及移交制售假药案件5起,联合公安办理案件2起,包括孟某非法经营药品案、吕某网络销售假药案件等大案要案。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柳金钟表示,今后,邢台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抓好稽查制度体系建设,以提升稽查工作水平为核心,在技术支撑、信息共享、案件查办等方面积极探索,为构建大稽查格局夯基垒台。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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