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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首例化妆品违法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

作者: 李江映 文飞慧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4-09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李江映 通讯员 文飞慧)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人民法院对肖某经营某养生会所存在化妆品未备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部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裁定强制执行,肖某缴纳未履行罚款1.7万元、加处罚款1万元,这是南华县市场监管局第一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成功执行到位的案件。


  据悉,2018年6月,南华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肖某经营的某养生会所里有7个品种的化妆品存在销售未备案、主要成分和设计包装发生改变而未重新备案、有功能作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在对当事人肖某经营规模状况和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综合考量后,于2018年8月1日作出没收违法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万元的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肖某缴纳违法所得0.8万元罚款后,拒不履行剩余1.7万元罚款。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9月25日注销原《营业执照》,更换经营者后申领了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2018年9月26日)。


  2018年11月,以公告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南华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肖某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期满后,2019年2月28日,该局依法向南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处罚结果得当,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3月20日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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