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食药网首页 > 药品> 中药>

草药/传统草药药品质量问答(七)

作者: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9-04-22

  ●问题

  

  在《药材/草药加工品/草药药品检测程序和接受标准》指南中要求对草药药品中毒理学相关杂质/降解物质进行强调。在何种情况下降解物质需要在成品中加以分析和限制?

  

  ●回答

  

  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建立在对特定药材成分毒理评估基础上。

  

  ●问题

  

  那些非较高温度储存的活性物质(草药加工品)需要做加速试验(40℃,75%RH)和中间试验(30℃,65%RH)吗?

  

  ●回答

  

  加速试验和中间试验是整个控制策略的一部分。对于草药加工品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制定在了《现有活性物质和其成品稳定性检测》指南中,可以参考使用。

  

  ●问题

  

  从以前的实验室批稳定性考察中明显得出成品在加速/中间试验条件下是不稳定的,是否需要再在这些条件下进行考察?

  

  ●回答

  

  如果企业进行了充分证明并且储存条件(如低于25℃)在标签显着位置有所体现,那么,草药药品/ 草药加工品根据《现有活性物质和其成品稳定性检测》指南在加速和(或)中间储存条件阶段的检测可以省略。对于草药成品,由之前的稳定性考察可以获知成品在加速和中间条件下并不稳定,可以不再进行后续在此条件下的稳定性考察工作。

  

  ●问题

  

  用于成品的稳定性测试,一种类型的指纹图谱是否足够?

  

  ●回答

  

  大多数情况下足够。如果已知有一组以上的成分对活性物质的活性起作用,则指纹应包含所有组。

  

  ●问题

  

  草药活性物质的稳定性可以超标吗?


  ●回答

  

  一般情况下,当整体药材和加工品被认为是活性物质时,稳定性超标不可接受。然而,对于标准提取物,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稳定性超标也许会被接受。

  

  ●问题

  

  在哪个时间段范围开始药材/草药加工品/草药药品的稳定性考察?

  

  ●回答

  

  通常,最多到生产结束后3个月内开始进行稳定性考察。然而,当生产后头3个月有较大范围的降解,生产后3个月开始稳定性考察不能被接受。

  

  ●问题

  

  从加速和中间储存条件下得到的数据,可以被用来评估短时间超过标签规定储存温度运输条件下的影响吗?

  

  ●回答

  

  是的,基于对特定产品的风险分析是可行的。


  ●问题

  

  容器的密封性是成品稳定性中的一个标准吗?


  ●回答

  

  密封性试验通常在中间过程进行控制,并随机抽取样品。理论上讲,密封性在稳定性测试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改变,尤其是在较高温度/湿度条件下,可能会造成较高的水分吸收。只要水分吸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容器密封性通常不需要进行。假如水分超标,应对密封性进行调查。

  

  ●问题

  

  许多挥发油是由农民或小企业制造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挥发油并不界定为“活性药用物质”,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无法保证其初始生产过程处于GMP控制状态。那么,其生产过程遵循当地规范但并不满足《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南》(GACP)和欧盟标准是否可接受?

  

  ●回答

  

  不可以,在条例2011/62/EU和GMP附录7草药药品指南中,阐述了所有的活性物质必须在欧盟规范条件下生产。然而,当后续生产满足GMP要求情况下,其早期处理过程可遵循GACP原则。经合理评估(风险评估)可接受相似的标准。当活性物质在非欧盟生产时,需要有满足欧盟条例(2011/62/EU)的书面证明。

  

  (摘编自《欧盟草药科学指南》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郭厚杰)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