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食药网首页 > 执法天地>

未备案就生产经营食品 澄迈一商家被罚3000元

作者: 蒙健    来源: 南国都市报 2019-06-14

  因未备案从事生产经营食品,并且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近日,澄迈金江建南糕点烘焙店被处罚款3000元。


  据介绍,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澄迈金江建南糕点烘焙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有食品和烤箱、食品货架、未包装好的面包、用于包装食品的预包装袋等食品生产设施,其中有一个包装袋标有“肉松汉堡”字样。该店2019年3月20日生产加工的“肉松汉堡”50个,未标识有联系方和清晰显著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生产资质证明,但对方无法提供。该店未经食药监部门备案从事生产经营食品、并且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此行为违反了《海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予以立案调查处理,并依法作出上述处罚。(记者 蒙健)


(责任编辑:齐桂榕)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