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督查海拉尔区“十四冬”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作者:     来源: 微信-食品药品阳光海拉尔 2019-06-17

  2019年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成林一行对海拉尔区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呼伦贝尔市同致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第二药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海拉尔区四店、海拉尔区卫百康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本次督查从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按规定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存在违法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运动员慎用药品行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等方面进行细致督导,及时指出问题、纠正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从督导情况看,海拉尔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药品零售企业能够按要求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运动员慎用药品进行管控。


  李成林副局长指出,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次冬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工作,提高了零售药店经营者的大局意识,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李成林副局长强调,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十四冬”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为“十四冬”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


(责任编辑:齐桂榕)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