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公共卫生和疾控系统改革

作者: 曾光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6-18

  在今天中国医改的大潮中,公共卫生改革也随之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国家尚未出台公共卫生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辽宁、山西两省先行作出了改革疾控系统的大动作,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在"健康中国2030"的宏伟目标下,中国公共卫生改革该向何处去?


谨记历史教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有了飞速发展,我国疾控体系(防疫站)对此做出了重大贡献。近几十年来,中国公共卫生系统一直在改革变化中。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公共卫生的"公"字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卫生防疫系统不再享受国家财政的全额拨款,不得不把主要精力转向集体甚至个人创收,公有制的卫生防疫站改成"半公有、半集体"单位,抽掉了公共卫生的灵魂。同时,大量非专业人员挤进公共卫生队伍。上述局面一直持续了二十余年。


  上世纪九十年代,卫生防疫系统被一分为二,分出了卫生监督系统,工作效率有所降低。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安监部门对劳动卫生的管理权限加强,卫生部门的权限缩小,各省各行其是,直至2019年再回归卫生部门。


  近期,国家取消了几乎所有疾控机构收费自留技术服务项目,虽然有利于还原公共卫生的本色,但是不应忽略对疾控系统人员薪酬的影响。


  卫生疾控系统的一系列改革变化,反映出公共卫生的红线并没有被明确,也并未被社会认可。


公共卫生系统改革要改什么


  明确公共卫生的概念和定位。长期以来,公众对公共卫生的概念并不明晰,甚至公共卫生院校教授的是预防医学,而不是公共卫生。在改革中往往把公共卫生改革与医改混为一谈。因此,政府部门、舆论界、临床医生和普通百姓不了解公共卫生就不足为怪了。若要改革成功,首要的是明确公共卫生的概念和定位。


  改革与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适应的卫生行政职能定位。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明确"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国家成立卫生健康委员会,其核心工作应将原卫生部对医疗、疾控的管理转化为推动、指导、评估各相关部门践行"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预防为主",以健康为中心,争取政策保障疾控体系健康发展。


  改革疾控系统职责不明的状态。明确疾控系统为公益一类的职责定位,国家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保证五级疾控系统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待遇,督促地方政府落实2014年印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以及2015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并根据"健康中国2030"的战略目标,分解任务,推动疾控系统更好地融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和评估中,打开天花板,根据任务定责定编。


  改革不符合现代发展的公共卫生机构构成、职能定位。与时俱进,调整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国家疾控中心的疾病控制、卫生应急等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适应的职能,强化开展技术应用、公共卫生理论研究和政策研发能力,强化教育培训指导能力建设。要名副其实成为疾控系统的国家队,关注国家和国际的公共卫生大局,为国家提供战略发展建议。要切实关心基层疾控中心的困难和需求,在公共卫生和疾控系统的改革中起到牵头作用,而不应该过分强调基础研究和实验室技术工作,更不应该以拼影响因子作为主要政绩。随着社会的发展,可以因地制宜,将交通发达的地(市)、县(区)两级的微生物和理化检测实验室检合并到地市级,以提高人员的检测水平和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县(区)疾控中心的现场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监测、计划免疫、慢性病管理、培养公民健康素养的工作。


  改革医疗系统不重视公共卫生的现状。医疗系统本身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但医疗系统的公共卫生职能与疾控系统的职能定位是相互不可替代的。现实是医疗机构普遍不重视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在医改中应更好地体现公共卫生的观念,落实预防为主的对策和措施,提高卫生经费的使用效率。专业的疾控机构要指导医院做好传染病报告、食品安全监测,协助医院管控医院感染和制止抗生素滥用。


  改革与实践脱节的公共卫生教育。将实质上的预防医学教育改革为公共卫生教育,培养公共卫生护士,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和公共卫生护士团队工作的新体制。加强以现场流行病学、卫生检验为核心的在职教育培训。培养一支可以走出国门的公共卫生精锐队伍。


  加强公共卫生专家队伍建设。加强专家队伍建设,鼓励专家对公共卫生问题发声,提高公共卫生在民众中的公信力。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的公共卫生理念,使专业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对技术标准有职、有权、有责。改掉技术细节需要行政审批的繁琐程序。按国际先进水平扩大计划免疫。


  改革公共卫生体系职称晋升标准。崇尚调查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鼓励公共卫生对策研究,奖励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对公共卫生系统改革的建议


  明确公共卫生改革与医改的关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公共卫生改革涉及更多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体。虽然医改中离不开公共卫生,公共卫生改革中也少不了医学,但两者改革的主要内容大相径庭。公共卫生改革不可能被医改覆盖,宜单独策划。避免出现医改中公共卫生被边缘化的情况。


  医改和公共卫生改革的专家库需囊括医学和公共卫生专家。我们乐见很多社会学专家对医改感兴趣,不惜鼎力参与,例如不少名牌综合大学设立了医改专业。我们钦佩他们的学识,感谢他们的贡献,但必须将医学和公共卫生专家同时作为核心智囊成员才合理。


  过程正确的必要性。公共卫生改革的论证要充分,每项改革方案都要有利弊分析以及应对策略,多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改革内容要先公示,谋定而后动。


  此外,还应对公共卫生改革的效果进行评价。从近期看,改革是否理顺了相关关系,是否凝聚了队伍士气。从长期看,改革是否使民众健康受益,是否有利于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相关链接


  公共卫生的基本概念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是以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宗旨的公共事业。通过国家和社会共同努力,预防和控制疾病与伤残,改善与健康相关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提供预防保健与必要的医疗服务,培养公众健康素养,创建人人享有健康的社会。


  公共卫生的特点:"公有"、"公益"、"公平"、"公开"和"公信"的特点,以上"五公"构成了不可突破的公共卫生红线。


  "零级预防":通过制定、实施科学的公共卫生政策和立法,限制健康危险因素赖以产生、发展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从而预防控制不良后果的发生。实施零级预防是政府的责任。


  "转化公共卫生":即将流行病学调查和疾病监测中揭示的问题,形成公共卫生对策措施建议,应该是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产出。

(作者单位: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 )


(责任编辑: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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