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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与帮扶,我们店才得以旧貌换新颜,经营开始走上规范化之路。”林翔峰表示,“对我们来说,能获得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称号,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带头’责任。今后,我们将认真做好‘榜样文章’,把这块荣誉招牌‘擦’得更亮!”
中国医药报 记者 蒋守福 通讯员 林沁铖 报道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荔城分局(以下简称“荔城分局”)工作人员来到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南少林商城,为整改后的美丽中心化妆品店颁发《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通知书》。“多亏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与帮扶,我们店才得以旧貌换新颜,经营开始走上规范化之路。”美丽中心化妆品店负责人林翔峰表示,“对我们来说,能获得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称号,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带头’责任。今后,我们将认真做好‘榜样文章’,把这块荣誉招牌‘擦’得更亮!”
据荔城分局局长陈鸿霖介绍,近年来,荔城分局紧密结合辖区化妆品经营市场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化妆品经营监管方式方法,以“农村”倒推“城市”,通过示范带动规范,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精细推进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工作,辖区化妆品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环境得到持续净化。
对症下药强“意识”
走进美丽中心化妆品店,柜台上方张贴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信息公示栏》《化妆品经营监督告知书》《化妆品消费提示》《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八不”经营承诺》等各类化妆品规范经营规定格外显眼。
这样的景象,与开展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工作之前相比,可谓“天差地别”。林翔峰坦言:“以前,我们的管理比较散乱,只知道从正规渠道进货,对进货产品的购销台账、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并不了解。只有在客户需要的时候,我们才会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件。”“像林翔峰这样的经营者不在少数。”西天尾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陈耀华介绍,“我们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也发现,化妆品经营者普遍存在诚信守法意识差、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经营管理散乱、制度执行缺位等问题。”
一方面是化妆品需求量增大,另一方面是化妆品经营管理散乱,如何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一改之前混乱的局面,成为荔城分局不得不解决的一道“难题”。在经过一番调研与反复研讨之后,荔城分局拿出了“应对之策”。“正所谓‘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我们决定对症下药,先从‘意识’下手,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于是,一场场针对化妆品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应运而生。”陈鸿霖说。
因材施教作“示范”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荔城分局从经营准入、经营行为、经营产品、经营区域、营销宣传、从业人员六大方面因材施教、指导规范;同时,从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建档立册管理、营业场所、仓库配备,到投诉举报处理、正确介绍化妆品功效等,进行细致指导。
“针对不同的化妆品店,我们开展了针对性指导。比如,有的化妆品店是加盟店,产品比较单一,品牌统一,我们就要求其更加精细。而有的化妆品店,产品种类多,品牌多,进货渠道多元,我们就要求根据每个供应商进行建档,然后在每个供应商下再细分不同品牌进行立册。这样一来,无论是对台账管理,还是产品追溯,都更加一目了然。”陈耀华介绍,“特别是对很多不合格产品的下架及追溯,也比较容易操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这些指导,不仅有利于我们进行进、销、退货查验管理,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需要提供的证件,特别是化妆品‘三证’(指每件产品依法取得产品批件或备案凭证;生产产品的企业应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的提供,也只需根据供应商和品牌,就可以快速查询。”林翔峰说。
在西天尾镇,得到荔城分局指导的不止美丽中心化妆品店一家,品牌统一的加盟店也是受益者之一,碧莲化妆品店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示范。“对我们而言,这次示范创建是一个大幅度学习提升的过程。过去,我们觉得是加盟店,销售产品比较规范统一,所以对化妆品的分类、产品宣传推销知识知之甚少,一般都是凭销售经验向消费者推荐。另外,在化妆品的进货查验和落实索票索证上也是‘一知半解’。”碧莲化妆品店负责人沈建芳说,“进行规范化经营之后,从产品销售到宣传,特别是化妆品进货查验上,都能做到游刃有余了。”
精细推进促“规范”
为了更好地促进化妆品店逐步规范,荔城分局从2017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工作,计划用4年时间创建不少于24家规范单位。到2020年,实现规范单位覆盖各镇街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同时要求,要按照现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经营管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真实宣传。
陈鸿霖介绍,在具体工作中,荔城分局主要是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结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指导各化妆品店按照《化妆品经营企业索票索证管理制度》《化妆品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化妆品售后服务及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多项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所有进购的化妆品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按照品名、规格、来源,做好化妆品“三证”材料档案的建立。
为了强化经营规范意识,荔城分局还将上述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文本,统一分发,并将《“八不”经营承诺》《化妆品消费提示》《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文书在店内张贴公告,时时提醒经营者要树立“榜样”,以示范带动规范。在开展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工作中,荔城分局要求化妆品经营者按照“六统一”(包括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台账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区域标识、统一诚信公示、统一监督电话),做到“六规范”(包括规范经营准入、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经营产品、规范经营区域、规范营销宣传、规范从业人员),达到“六明显”(包括从业人员岗前参训率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化妆品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公众对化妆品消费满意度明显提升、化妆品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明显增多、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普及面明显扩大)效果。
“我们也希望,能通过开展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小’见‘大’,以‘小家’示范带动‘大家’规范;同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举措,推广一批可学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炼上升为监管工作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陈鸿霖说。
(责任编辑:齐桂榕)
54 条评论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
2015-05-14 12:56:05 回复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2015-05-14 12:56:05 回复
李小二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发生分歧的根本在于立场的不同,立场不同最终又由于利益阵营的不同,终止口舌之争除了分清权责各行其职剩下就只有暴力手 段了所以让逻辑之剑洗洗睡吧,
2015-05-14 12:56: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