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食品健康周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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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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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织密信息网 健全监督网——
网网相连 撑起食品安全一片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位于桂西南,属典型的“老、少、山、穷”地区。几年来,隆安县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目标要求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县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隆安县外运的农产品和供应外地的蔬菜等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问题。

  为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2006年隆安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品安全以及创建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县政府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县领导经常带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超市、蔬菜生产基地、粮油加工企业、学校饭堂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进行检查,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两年来,隆安县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多网合一,信息共享”模式,将工商部门的联络员、畜牧兽医部门的动物防疫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协管员、卫生部门的卫生防疫人员进行整合,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网络建设和管理。同时,全县共聘用了183名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有卫生、农业、畜牧兽医业知识的人员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并加强培训,发证上岗,形成了较为规范、有素质的监管队伍,基本覆盖了全县各乡、村。如今这一网络既是防止假劣食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防火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一条重要渠道。

  今年4月,隆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农贸市场的上市蔬菜进行检测时,发现6000斤大白菜农药残留超标。隆安县立即组织封存了这批大白菜,并布置实施一系列控制措施。通过县电视台、《隆安时讯》、有线广播、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醒群众谨慎购买可疑蔬菜,并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消费者正确清洗蔬菜,从加工环节减少农药残留。该县还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饭堂、宾馆饭店购进蔬菜的检查,防止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消费环节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药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对上市蔬菜上市前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加强对蔬菜基地的监测,从源头控制蔬菜质量,对蔬菜经营户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由于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群众饮食安全。几年来,全县通过乡、村两级群众监督网络这一渠道受理类似案件286起,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构筑起一道牢固的食品安全保护屏。

  近年来,隆安县在粮食、蔬菜、水果等生产中大力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降低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指标。在畜禽、水产养殖中大力推广安全有效兽药、渔药,以查处“蛋白精”、“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养殖业主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制止违禁药品进入养殖生产环节。不断加强农产品、畜禽肉类和水产品的检测以及动植物的防疫,定期发布检测信息,几年来共发布检测信息210多期。集中开展了农药、肥料、饲料和兽药市场专项治理,共开展整治活动14次。积极开展系统性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邀请上级有关专家、教授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班,加强农村科学养殖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知识普及活动和农村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工作,抓好农产品的生产监督管理,扶持、培养、壮大一批种植养殖基地,以点带面,发挥辐射作用,推动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的提高。目前,隆安县汇生牛场、凤翔家禽公司、泉邦生物工程公司等基地通过了产地认证,带动了全县的无公害种植、养殖业的蓬勃发展。

  隆安县还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手机短信群发、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开展专题知识介绍、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检验检测结果以及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者公开曝光等,让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隆安县建立了以县级监测站为中心,基地、市场为检测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县共建立质量安全流动工作站3个,配备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每个工作站配备监测人员2名,对蔬菜生产基地、重要农贸批零市场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实行3天一检10天一报的监测制度,全县蔬菜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监控和禽畜屠宰管理,构建畜牧兽医检验检测和疫情网络,开展了规模猪场及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在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具备了甲醛、亚硝酸盐、双氧水、二氧化硫、吊白块、农药残留等8项检测能力。组建食品消费环节检测队伍,配备检验设施,使粮食、植物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饮料、酒、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餐具消毒、水质等部分指标检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2007年,各监管部门共抽样检测各类食品13519批,不合格品种50批次。 

  为了保证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不安全事件发生,隆安县下发了《隆安县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确立了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负总责,明确了聚餐主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实行报告制度。通过开展聚餐报告工作,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作用,及时指导、分析、评估和预警聚餐点食品安全状况,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黎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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