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药店周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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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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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新医改
零售药店需作四大调整

  □李建强

  据称,实行新医改方案后,每年将有1700多亿元的医保扩容,催生健康管理的大市场是药品市场的10倍。主流声音显示基本用药要定点生产、定点派送、定点保障,因而主流的商业批发、物流企业势必将担负国家基本用药的流通。那么,实行新医改方案后,零售药店如何“分一杯羹”?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调整,只有做好准备的零售药店才能有效规避药店经营的井底之困。

  调整经营理念 零售药店的商机发展空间不应只靠贴牌、靠店员的终端拦截、导购和推销,可以从单纯的推销中跳脱出来,转向药膳保健、个人护理、健康管理等,要在社区服务上下工夫,为老百姓提供最优质的药学服务。

  调整品种结构 实行新医改方案后,处方药将主导市场,可以大力开发引进医院处方药品种。同时,重视中药饮片及参茸贵细药材销售,争取开设中医坐堂,倡导绿色健康理念,提高中药销量,补缺毛利润。直接与上游厂商联合,争取更多厂家资源,拓宽利润来源。增加保健品、医疗器械、日用化妆品等经营范围,拓宽赢利面。

  调整价格 针对与社区医疗机构的零差价相同的品种,实行与社区服务中心价格同步,利用其他高毛利品类的销售来平衡利润,与医疗机构形成差异化竞争。

  调整发展方向 加强政府公关,争取“医保定点药店”资格。与社区医疗机构合作,接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房,实行“药房托管”。在人流聚集的购物中心或超市,开办OTC专柜与化妆品专柜,到农民工、流动人口密集的居住地或学校附近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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