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药店周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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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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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积极指导顾客
配合感冒药限售工作

  □张铁鹰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市民购买含麻黄碱感冒止咳等药品实施限量,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对含麻黄碱感冒药等实行限售,是国家禁毒形势的需要,因为新康泰克等感冒药中含有麻黄碱成分,随着毒品形势的变化,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此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毒的情况。药店应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限售后的工作。

  一是自觉执行规定,严格限售。通知下发后,某地药监部门曾专门作了调查,发现有的药店或以未接到通知为借口,或以顾客有要求无法绝对按规定限售,仍在随意销售含麻黄碱的感冒药。这说明,有些药店执行通知的自觉性还不够强。药店是通知的执行者,更是避免含麻黄碱感冒药滥用的把关者,因此,药店有必要提高按通知限售的自觉性。

  二是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指导顾客科学使用含麻黄碱类感冒药。对限售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的通知,部分顾客不太理解,他们有的怀疑此类药品会给健康带来损害,开始拒绝含麻黄碱类感冒药;有的认为限售是小题大做,而且带来了不便,从思想上有抵触情绪。对此,药店不能只限于执行限售通知,还要向顾客多做解释工作,让其理解通知的必要性,从而自觉配合限售。同时,向他们说明,只要科学使用含麻黄碱类感冒药,不会给身体带来损伤,让他们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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