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食品质量报讯(赵水高 徐向东 毛华敏)春节将至,名酒又进入一个消费高峰期,一些制假、售假者便乘机销售假冒名酒。近日,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大南(小南)所,在温州市区查获一起涉嫌经销假冒贵州“茅台”酒案,涉案金额达80万元。 日前,该所根据有关线索得知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假冒贵州“茅台”酒的消息,随即便派出工商人员进行暗访。经过多天的调查,该所于1月8日对其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扣留该公司经营场所库存的“茅台”系列白酒1085瓶。 被查扣的“茅台”系列白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被认定为假冒的有956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53%)”60瓶,“50年茅台酒(53%)”6瓶,“30年茅台酒(53%)”5瓶,“15年茅台酒(53%)”14瓶,“飞天”贵州茅台酒(53%、1L)37瓶,“飞天”贵州茅台酒(53%、500ml)564瓶,“五星”贵州茅台酒(53%)270瓶。 经调查,以上假冒“茅台”系列白酒是该贸易公司自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1月2日期间,陆续分8次由广州陈某处购进,共计进货数量1140瓶,货款654000元。以该公司的销售价计,该批假冒“茅台”酒市场价值816992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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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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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水高 徐向东 毛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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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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