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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按照方案部署,各地迅速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尤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以下简称会销)行为,各地亮铁腕、出重拳、迎头痛击,整治效果明显。精选部分地区治理经验、亮点,以供学习、参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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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对通过会议宣讲、健康科普讲座(包括在线网络视频讲座)、健康义诊咨询活动、基地(企业)旅游参观、体验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切实加强监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近年来在监管中掌握的会议营销特点,积极创新监管模式,筑牢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防火墙”。
打造“阳光会销共治圈”
台州市椒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智慧监管+社会共治”的方式在全省率先打造“阳光会销共治圈”。  

椒江区局执法人员介绍,他们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方式推出了阳光会销智慧监控系统。“该系统以网络摄像头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自有会场和酒店宾馆等场地出租单位的重点场所进行视频、音频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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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食药监管人员通过手机上的阳光会销智慧监控系统进行远程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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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某保健食品会销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明示“三块牌”念起“紧箍咒”
8月5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联合婺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市区五一路某商务宾馆会议室内进行的会议营销予以现场查处,执法人员共查扣涉案资金23.54万元,受骗人数达140余人。据会场负责人黄某交代,他们用赠送雨伞、阿胶人参粉、老花镜、北京烤鸭等小礼品为手段,吸引老年人参加。以兜售礼品返还购货款的方式建立信任,再推出销售价格为1980元的......
今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城关区张掖路东丽大厦、西固区晓宇火锅城地下室等地经常聚集老年人,怀疑存在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经半个多月的调查,兰州市局组织民警对兰州柏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以推介保健食品为名进行非法销售的窝点进行了查封,现场查扣“金微矿”、“矿宝”等保健食品5000盒(瓶),收缴现金20.96万元。目前,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均为“三无产品”。

近年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危害日益严重。既渴望健康又热衷凑热闹领赠品的老年人,往往成为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最大受害者。保健食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得不到维护,全面取缔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势在必行。甘肃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一场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的攻坚战在甘肃省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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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原护老”行动中,工作人员在某药店开展保健食品检查
4月18日,甘肃省省长唐仁健、副省长李斌做出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管理。5月18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欺诈的危害性,对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5月31日,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宣布联合启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营销保健食品欺诈老年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保健食品诈骗犯罪分子,取缔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欺诈等活动,铲除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欺诈老人的社会公害毒瘤,营造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这次“陇原护老”专项行动确定了三大重点任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陇原护老”宣传教育活动;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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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先生为枣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送上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7月25日,湖北省枣阳市大西街消费者林老先生将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枣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达对该局执法人员心系群众、为消费者解难事、办实事的感激之情。“认真办实事,精神更传佳”——锦旗上10个熠熠生辉的大字格外醒目。

今年1月,林老先生在推销人员吹嘘能治疗风湿病的诱导下,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蜂胶,事后发现上当受骗,多次与厂家协商未果,于是到枣阳市局求助。该局执法人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会销人员随时会撤走,决定特事特办,当即组织药品科和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展开调查取证,并对现场非法经营的保健食品、工具进行了查封扣押。然而,该公司为逃避法律责任突然全部撤走。综合执法大队在媒体上刊发了要求公司负责人配合调查的《公告》。但在法定规定时间内,负责人没有露面。随后,该局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了处置,为林老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都是我自己一时冲动没有经受住推销员的忽悠,本来以为3000多元钱要打水漂,真没想到食药监局能为我追回损失,你们是真心实意为我们老百姓维权,太感谢你们了!”林老先生激动地说。

今年,枣阳市局重拳出击,联合工商、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讲座等方式进行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行动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巡查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群众投诉的会销频发场所以及偏远地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会销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查看会销经营者宣传资料、音像资料,看其在会销过程中是否虚假夸大宣传、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医疗功能;是否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是否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保健食品150余家经营户,对有非法会销行为的5家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
6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青岛市李沧区的一个食品药品监管所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电话,说在该辖区的一家四星级酒店里,有一群人以免费养生讲座为幌子向中老年人推销某保健食品。该食药所工作人员立即联合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同志赶往该酒店,发现约有200人正在听所谓的养生讲座,现场摆放着很多某保健食品。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经核实,该保健食品没有取得“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保健食品予以查封扣押,并在现场对参会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  
据了解,在青岛市,尤其在即墨、莱西、平度等郊县区,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行为屡有发生。为保障百姓权益,今年2月~8月,青岛市开展了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行为的集中整治。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处处长李新慧表示:“执法中我们遇到很多困难,尤其是当前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为此,我们采取严厉打压与教育为主的手段,通过与工商、广电、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特别是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假劣食品药品定性确认规则》,确保案件快查快侦。”
他介绍,青岛市局重点建立了3项防控制度——在准入约束方面,规定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产品的合法性;在行为规范方面,加强活动举办场所管理,规定宾馆、酒店、影院或其他非注册场所不得从事现场销售活动,提供场地的管理方应当查验会议营销举办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广告管理方面,落实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保健食品广告许可制度,严格审查其宣传内容,必须与广告批文一致,不得含有虚假和夸大宣传功效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作为最有效的引导。保健食品会销大多针对中老年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容易上当受骗。我们依托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设立了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专栏。目前,我们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已向广大市民发布200余万条消费提示。利用全市6000多个基层食药科普宣传站,通过广场宣传、健康讲堂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特别是在全市1100辆公交车和全国首列‘食安号’地铁专列上开辟出专门区域普及保健食品知识,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李新慧表示。  据悉,截至目前,青岛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869人次,检查、暗访会销场所1012家,立案20起,罚没款60余万元。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严查严打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必须具备特定的营业场所等硬件条件,而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临时租用宾馆、酒店、单位会议室等场所,不符合取得许可的前提条件,涉嫌无证经营。加之其以虚假信息、夸大宣传对中老年人“洗脑”,借机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或假冒产品,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  

虽然多年来各地对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打击,但由于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部门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不法分子仍有“空”可钻。

首先是认识不清。有的部门为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网开一面,出具准许信函;有的单位或个人不加审查,为非法会议营销提供场所;有的群众贪图小利,接受非法会议营销组织者的高薪雇佣,为其通风报信、维持会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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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种种,都给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提供了生存基础,致使对其打击难、取缔难。其次是力度不够。有的地方以平息群众投诉举报为目的象征性罚款了事;有的以责令给群众退货退款息事宁人;有的以无法查清案情为由不了了之……

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加之普法教育短板,给非法会议营销提供了持续存在的空间。第三是配合不力。根据有关法规,群众集会应当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对非法营销构成欺诈或非法阻挠正常执法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广告宣传行为应当经过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应当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涉嫌无证或非法经营假劣产品的,食药监部门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在实践中,有关部门配合不力,导致个别关口失守。  

笔者认为,要铲除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毒瘤”,必须以常态宣教为引领,以持续严打为措施,以多元共治为手段,严查严管。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要通过完善法规,依法追究提供非法会议营销场所或房屋者的连带责任;强化对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工作,杜绝非法审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四不像”产品;建立全国联动的保健食品案件平台,一方录入,全国联查,追根溯源,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操作手册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指南;还要讲究执法技巧,事先做好周密准备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执法检查被动和证据灭失,必要时公安、工商、食药监管、新闻媒体等联合行动,以取得最佳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