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严查严打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必须具备特定的营业场所等硬件条件,而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临时租用宾馆、酒店、单位会议室等场所,不符合取得许可的前提条件,涉嫌无证经营。加之其以虚假信息、夸大宣传对中老年人“洗脑”,借机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或假冒产品,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
虽然多年来各地对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打击,但由于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部门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不法分子仍有“空”可钻。
首先是认识不清。有的部门为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网开一面,出具准许信函;有的单位或个人不加审查,为非法会议营销提供场所;有的群众贪图小利,接受非法会议营销组织者的高薪雇佣,为其通风报信、维持会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