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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吉林:实施五大工程 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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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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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以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的放心工程、“阳光厨房”建设、便民服务站、检验检测技术合作、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取得突破成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初步建立上下协调、覆盖全过程的监管体制。2011年,吉林省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办公室。2013年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理顺省食安办、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食品药品相关监管职能,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稳步推进食品检验等直属机构划转改革,是全国较早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任务的省份之一。2014年底,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全省覆盖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稳步推进。连续五年推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培育25个示范县(市、区)、7个示范园区,带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在全省60个县(市)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1300个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快速检测室、60个县(市)设立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622个乡(镇)设立监督举报站,实现了全省乡(镇)以上大型农贸市场本地检测、举报、宣传的全覆盖。建立追溯体系,为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追溯软件和终端设备,初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推动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为2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从源头上防控“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食品药品监管整治成效明显。在全国率先推行飞行检查制度,对80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收回GMP证书35个;率先实行农村食品送货车备案管理,有效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先后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初级水产品、蔬菜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畜禽屠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50余项专项整治,开展了药品、保健食品“六打两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20余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万人次,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抽验4.2万余批次,查扣假冒伪劣食品药品30万公斤。进一步密切行刑衔接,大力实施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万件,其中刑事案件863起,采取强制措施2237人,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加强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16400万元,新(改扩)建省、市(州)、县检验检测业务用房32350平方米。加大仪器设备硬件投入,争取资金9754万元,为省、市两级检验检测机构购置增添检测设备1100多台(套)。大幅提高检测项目和技术参数,年完成食品检验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样品1.6万批次,检验产品项目达到1079个,检验参数1080个,填补了部分食品检验检测项目空白;年完成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样品2万批次,检验参数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8.2%,检验领域从单一的药品扩增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包装材料,检验能力大幅提升。
        (五)社会共管共治局面初步形成。实行食品安全总监、药品质量授权人和约谈告诫等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制度,在省级媒体披露362批次不合格食品药品信息,形成“倒逼”机制,引导消费。连续5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建成500个“科普宣传小屋”,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咨询、举报、信函、来访31000多件。组建专家委员会,借力专业“外脑”,为监管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全省共配备乡镇协管员3268名,村屯信息员11800名。

        “十三五”工作规划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省、市、县、乡(镇、街)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建立省、市、县三级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提升省、市两级食品检验机构全项检验能力,高风险食品、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点200个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百万人口;全面推进分级管理和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追溯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药品电子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分级管理,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重点任务:实施五项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协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利用、示范创建、食品阳光生产、阳光厨房、便民服务站等一批建设项目,打造安全放心工程品牌。二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工程,建设省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GLP)、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省药品检验所实验楼、省食品药品审评中心、市(州)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食品药品快速检测项目。三是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信息化平台、装备标准化、乡(镇、街)区所队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教育培训基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四是药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实训基地,建立特殊药品、冷链药品经营企业(包含疫苗配送企业)数据中心,组建中药材标准制定专家团队,建设吉林省医疗器械产业园。五是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建设省级应急信息平台,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扩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措施:一是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强化落实“四有两责”工作要求,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检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使严惩重处常态化。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二是逐步完善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进程,研究制订《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突出吉林省特色食品、民俗食品、新资源食品和重点品种,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制订《吉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现产品标准备案与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衔接。三是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防控体系。整合抽检监测资源力量,加大抽检监测经费保障力度,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分类分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全链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网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独立设置市、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机构,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省、市、县、哨点医院不良反应监测平台,提升不良反应监督监测预警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将应急管理触角延伸至乡(镇)基层一线。四是建立严密规范的过程控制体系。强化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落实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制度,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实行食品批发企业送货车信息登记管理。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引进HACCP管理体系。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过程控制,强化药品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和药品再注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技术转让审评以及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严格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试验试制现场核查检查、工艺配方审核,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五是构建权威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以省级为龙头、市(州)级和区域为骨干、县(市)级为基础,第三方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生物制品检验区域中心,打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推进基层快速检测站(室)建设,保障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智慧食药监建设,构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溯源信息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加快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六是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拓展“12331”平台功能,深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快自律体系建设。建立诚实守信的褒奖鼓励机制,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建立保险赔偿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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