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 作者:李新江 江胜强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5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日前,江西省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内各大药店经营的标注为“消”字号、“妆”字号、“食”字号以及广告药品等。整治重点分为四类:一是名称与《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药品通用名称完全相同的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以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二是名称包含《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药品通用名称并明示、暗示有治疗效果的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以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三是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相关用语的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以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四是卫生部门明确不纳入消毒产品管理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相关用语的产品。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各类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检查各类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和外包装与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宣传药品疗效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给患者造成危害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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