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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试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公开审查
据中国医药报河北讯 通讯员闫志国 记者宋红霞报道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试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公开审查,以促进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机构相互学习交流,提高伦理审查规范化水平,推动伦理审查工作与国际接轨。
该局明确,伦理公开审查为系统内公开。系统内公开是指伦理审查时,河北省境内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伦理委员会委员及伦理秘书可现场旁观、学习。河北省目前共有9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该局要求,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二、三、四医院、省第六人民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衡水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省中医院伦理委员会今年必须组织一次新开展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初始审查公开。其他没有新开展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临床试验机构,应公开一次会议审查。各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法律专家、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委员、伦理秘书,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外单位观摩学习。今年年底前未参加观摩学习的,所属伦理委员会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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