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检查保健食品连开十余张罚单

  • 作者:张光明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25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期,福建省建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已检查了保健食品零售经营企业18家,开出罚单11张。据悉,受罚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其批准文号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一号多用”,即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只取得一个保健食品产品的批准文号,其生产的多个保健食品产品都使用这一批准文号;二是盗用批准文号,即甲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乙企业取得的同类保健食品产品的批准文号;三是伪造批准文号,即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生产企业自己编造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这些保健食品均属于假冒产品,故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 
    
    (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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