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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职责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卫生局市接受了市本级餐饮服务监管档案,开始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职能。
2012年以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卫生食药监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等监管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积极做好准备。一是开展餐饮服务调研,收集汇总了全市餐饮服务业的基础数据,对餐饮服务行业发展、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等情况做了详尽了解,并提出当前的工作重点。二是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印制了餐饮服务监管、许可审查文书,明确了各业态餐饮服务业的许可条件,并在本局信息网站公布了许可审批资料和办事指南。三是下发了《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意见的通知》,对市与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卫生部门的工作基础上,科学谋划、真抓实干,整体推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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