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网络食品监管的发力点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网络食品已纳入抽检常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与火爆的网上购物一样,近年来网络食品经营呈爆发式增长,但质量不容乐观,检测数据表明,网络食品的合格率普遍较低。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如网络食品只能从网上看图片,瞧不着实物,假冒伪劣食品易蒙混过关;一些网络食品跨区域、跨省份运送,路途遥远,邮寄过程中易出现食品变质;食品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一些销售商诚信度差等,但这些问题归为一句话,都是监管不到位。
监管比较乏力似乎有着不少“客观”原因,如网络食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销售模式,至今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法规制度。再如相关部门对网络食品的抽检与消费者购买方式如出一辙,先网购样品,然后进行检测,这种仅限于流通环节的对个别食品的抽查,很难形成对食品大批次的质量检测全覆盖,“漏网之鱼”在所难免。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网络食品的监管,那么网络食品监管的着力点在哪儿?笔者以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首先要强化对网络食品商的资质管理与监督。目前网络食品的经营者鱼龙混杂,有食品生产商直销、有食品专卖店代销、还有开网店的第三方平台与厂家合伙做食品生意的……针对这些状况,应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包括外卖)进行资质审核,合格者颁发统一的网络食品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资质的一律禁销。
其次要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合作的监管机制。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鉴于网络食品比较复杂,环节多,面广量大,仅靠食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未免“独木难支”,力不从心,需要联合工商、卫生、网络管理部门,以及网络销售平台等共同参与监管,才有力度,才能不留死角。二是网络食品经销链长,涉及到跨地区、跨省份,追溯问题食品的源头,离不开合作,这就需要打造覆盖全国的网络食品监管网。
第三要将监管战线前移。目前对网络食品的抽检主要在流通领域,通过网上采购商品进行质量检验。这是被动式的监管。对网络食品的监管需要主动出击,将监管触角伸向食品原料的采购及生产过程,把问题食品消灭在萌芽状态。从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困难会很多,工作量很大,但通过强化责任与优化管理比后期监管有效,同时还可通过大数据对网络食品商及网络食品种类进行管理,就能大大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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