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科学监管理念的保障机制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科学监管理念的保障机制。实践表明,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是最可靠、最有效的。2006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科学监管理念的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集中对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申报受理、现场检查、发证公告及日常监督等实行分段管理和公开公示制度,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横向纵向分段运行、相互制约,使行政审批全部置于高度透明和公开监督之下,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导致权力寻租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的各项规定,实行人事办公会制度,推行考察预告制、试用期制、公示制等,完善干部议事程序,规范干部选任,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担负领导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保持业务骨干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原则,对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收到很好的效果。
同时,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关于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意见反馈卡》和《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制度,提出了行政执法十不准和五项工作纪律,要求在行政审批、现场检查、技术监督、稽查办案、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建立反馈卡,对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做出基本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基本依据,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还必须推行依法行政,营造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今年,我们制定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定的《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法制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省局和市州局全部设立政务大厅,全面推行“一门式”审批、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我们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和法定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规划,建立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并实行一把手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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