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销售处方药 执业药师责无旁贷

  • 作者:撒国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3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现在距离这一时限仅有一个月,零售药店该怎样行动起来,顺利实现销售方式的过渡?笔者认为,执业药师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 
    由于抗菌药的销售必须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专职负责,因此优秀的执业药师不仅应是一名药学专家,还应是一位熟识临床医学知识的临床药物治疗学专家,并在指导顾客合理用药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例如,执业药师对店内所经营的抗菌药应能加以分类,在依法销售的前提下,疗效好、副作用小的抗菌药可以适当放开使用,为一线用药;疗效好、毒副作用大的抗菌药可控制使用,为二线用药;疗效好、近期研制出的保留抗菌药为三线用药。对能用一线药物的顾客,绝不用二线药物,能用二线药物的顾客,绝不用三线药物。对可不用抗菌药的顾客,尽可能不用抗菌药。在日常经营中,执业药师一定要严格处方的审核、调配,对不符合抗菌药使用规范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要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医师慎重考虑,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予以调配。另外,执业药师还应做好药店内销量较大的药物品种的监测、随访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这就要求执业药师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要经常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掌握的有关抗菌药的知识,明确规范经营抗菌药的必要性,正确销售抗菌药。药店也应做好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大力普及合理用药知识。 
    同时执业药师还应负责对处方药进行专用销售记录。例如在药店处方区建立抗菌药专柜,依据剂型、种类分开摆放;同时建立专用账册,对抗菌药的购进、验收、销售进行专门登记,票据、处方进行专门保存,对不能保存处方的要建立专门的抗菌药记录本进行登记,以确保抗菌药的规范化管理和经营。

  
    河南省封丘县药监局 撒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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