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饮食非小事——确保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 作者:付子昂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07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早在1991年12月29日我国就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公约国成员,按照联合国有关规定,18岁以下的“任何人”都应列入儿童范围。换言之,每一个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应享受家庭、社会对他们的特殊关爱。这种对儿童保护范围的确立,不仅符合国际社会对儿童问题认识基本统一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重视儿童权利事业发展应尽的国际义务。
    但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现实的问题亟须解决,例如留守儿童的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确保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留守儿童:仅有米汤、白面馒头是不够的
    目前我国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这一越来越庞大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健康成长再次进入公众视野。2008年2月27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性格养成、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长时间缺乏父母亲的关爱,部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一些需要关注的情况。”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蒋永萍介绍说。
    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3亿人。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平均每4个农村儿童中就有1个多留守儿童。
    报告显示,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4个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人。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男女性别比为114:75。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系主任郑新蓉教授认为,“能够收集到这样详细的数据不容易,国家建立儿童流动和留守的动态监测网络是当务之急。目前要统一建立这样的网络虽然看似很困难,但可以先找几个地区做试点。”
    “我接触过很多农民工,他们都觉得孩子在这个阶段是‘养’的问题,有米汤、有白面馒头就能养,不牵扯到教育、社会情感等东西。”郑新蓉说。
    据郑新蓉介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各省。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
    ▲农村百姓:用鸡蛋换膨化食品给孩子吃
    在广义上讲,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问题也包括儿童食品安全问题,而目前我国儿童食品安全令人担忧,一些低廉、劣质却迎合儿童口味的食品充斥农村食品市场,这些劣质食品包装袋上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营养成分,销售渠道主要依靠个体零售。孩子对这些食品的生产地点、生产条件无从得知,食用后可能造成严重的健康损害。
    还有一些假冒名牌食品、饮料,包装设计都是名牌产品设计,但是包装粗糙;有些是与品牌食品包装相近,只在个别地方进行不易识别的改变。这些商品的销售渠道相对比较正规,很多都能进入有营业执照的销售摊点,定价要比品牌产品本身价格低,但是比赤裸裸的劣质食品价格要高,这类商品瞄准的是有一定经济能力农村家庭中的儿童。此类商品一次性致命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是也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长期食用对儿童身体健康也有很大影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比较难,但要比第一类稍有保障。
    对低劣食品,包装问题当然不用提,但某些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儿童食品也往往存在包装问题,例如没有给家长或儿童以食用指示。每年因食用果冻而窒息死亡的儿童不在少数,这就是食用指示说明不清导致的结果。
    在农村地区,大部分家长的营养意识不强,很多人可能认为,讲究营养是很贵族的生活方式。其实这里提到的营养还没到配餐等精细阶段,仅仅是一般基础性内容。但由于农村地区百姓的儿童营养知识缺乏,造成很多家长错误性选择。例如有些家长用鸡蛋换方便面给孩子吃;还有一些地区的百姓用牛奶换膨化食品给孩子吃等等。
    上述种种情况对农村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带来的挑战,可能来自利欲熏心的小商小贩;可能是儿童食品生产企业行业标准的缺失;可能来自一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还可能来自百姓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各路专家:剑指留守儿童食品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刘明华教授连续两年提交了关于留守儿童的议案。他说,“代理家长”制是目前国内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有效的方案之一,其最大特点是因地制宜,依靠孩子身边的人组成关爱队伍,不仅投入较少,而且属于政府倡导的义务监护人制度,因而具有操作性和推广意义。“代理家长”机制还通过制度设立了进入门槛标准和退出机制,使之更加完善。
    如今在广大农村,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将小孩托付给老人照看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老人们的消费观念滞后和食品安全知识缺乏,他们在安排孩子的营养膳食方面,与孩子的父母相比显然逊色很多。
    刘明华说:“各地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引导或直接参与下,可尝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代理农村留守儿童的饮食、教育等安全管理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快乐成长的生活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大力整治处于监管末端的农村基层市场,清除死角与盲区,竭力净化农村儿童食品市场。
    同时在农村中小学要注重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设食品安全常识课,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利用农村赶集、庙会以及春节农民返乡的特殊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识假辨假能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另外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普遍很差,甚至很多学校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有效得到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要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同时,学校要利用假期、春节家长回家探亲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认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角色的长时间缺位,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亲情呵护与完整的家庭教育和监管,致使他们在学习、生活、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蒋笃运认为,目前我国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亲情关怀的缺失、食品不安全几率增大、道德意识淡漠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由社会、家庭及学校多种因素造成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需要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也需要每一个人的关爱,是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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