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3月份,宝鸡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通过开展咨询服务、制作宣传版面、图片展览、街头宣传等形式,组织好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单位工作,用深入浅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诚信行”宣传报道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通过舆论引导,使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和信心。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组织、发动专家和专业人员编写各种通俗易懂的宣传品(例如宣传手册、折页、资料汇编等),广为散发,密集宣传,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班会、队会、讲座、板报、标语、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社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监管部门深入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运用电视、广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提供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传授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技术。请食品专家、有关方面人士在有关新闻媒体,介绍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提高消费者安全使用食品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
同时,结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联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方面的突出问题,取信于民。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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