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隐形眼镜护理液的监管不容忽视

  • 作者:张 政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2-05 16:16

  笔者是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零售药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根据相关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笔者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的零售药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品种主要有: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隐形眼镜护理液。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是与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配套使用,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皮内、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及抽取药液等方面的注射穿刺器械,普遍用于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体内注射,属于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它是一种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传统医用耗材。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存在假冒伪劣、回收再加工等问题。因此,应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的监管。

  隐形眼镜护理液,又称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塑形角膜接触镜)护理用液,属于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是严格管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其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和防腐剂等,适用于屈光不正患者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使用,用于缓解眼睛的干燥和异物感,或用于软性角膜接触镜镜片的冲洗、清洁、润滑、消毒、去除蛋白、浸泡和贮存。目前,无证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的现象并不少见,因此,要严格监管隐形眼镜护理液。

  笔者认为,零售药店未经许可经营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上述品种都属于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医疗器械耗材产品,顾客需求量大。部分零售药店为牟取利益,非法销售该类医疗器械。二是药店经营者不清楚这两类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将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作为胰岛素注射器的配套产品销售,将隐形眼镜护理液作为日化产品销售,从而导致非法经营。三是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没有审查部分零售药店的资质,导致第三类医疗器械流向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零售药店。

  笔者建议,首先,监管部门应组织专项行动,严打此类非法经营行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情节严重的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禁止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其次,组织各零售药店负责人开展医疗器械培训,促其合法经营。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医疗器械常识,鼓励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医疗器械产品,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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