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期”输血感染疾病谁来买单?代表建议建立国家补偿机制

  • 作者:
  • 来源:新华网
  • 2015-03-06 11:04

  今年1月,福建5岁女童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呼吁建立“无过错伤害”国家补偿机制,将“窗口期”感染疾病的患者纳入政府救助。“窗口期”是指感染艾滋病毒后到能被检测出来之间的时间差。“实际上不仅是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传染病都有‘窗口期’”,郭淑芹说,虽然检测技术不断提高,病毒的“窗口期”不断缩短,但国内外依然无法把“窗口期”降为零,“窗口期”是人类所有输血治疗依靠现有检验手段无法规避的风险。

  郭淑芹说,因“窗口期”感染艾滋病毒的患者承受着巨大经济负担和上学、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往往使患者本人及其家庭陷入绝境。但目前如何救助“窗口期”输血感染疾病的受害者仍存在法律盲区,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为此,郭淑芹建议建立“无过错伤害”补偿机制,建立“窗口期感染”政府救助基金。“无过错赔偿机制,即假定没有过错方,只要确定输血与感染病毒的相关性比较大,就可获得相应补偿,使感染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和生活上的救助。”郭淑芹说。

  在纳入政府救助的同时,郭淑芹还建议在血液制品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像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一样,患者在购买血液时缴纳几块钱的费用,统筹到一个账户,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医院等各方又免责时,基金就可以启动,及时赔偿受害人。

  郭淑芹还建议加强血液源头管理,建立献血者包括其家属的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的献血者建立“黑名单”,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全国联网。同时严格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规范,术前常规进行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的检查,在发现三种病毒感染者后有义务进行登记和网上报告等。(巩志 宏齐 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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