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宣传应追求“三新”

  • 作者:何 伟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5-28 16:27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当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在开展新法的宣传活动,笔者认为,宣传工作要做到“三新”。

  首先,突出新内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法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修改,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新法从立法原则到制度构建,从传统食品业态到互联网食品交易新业态,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到风险分级管理,从立足监管到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从注重行政处罚到强化食品安全刑事和民事责任追究,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到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以法律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新修订的内容和条款,既是新法正式施行时需要落实的要点,也是当前开展宣传的重点。只有围绕上述重点开展宣传,才能在突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原则、新内容、新特点、新要求中增强宣传的基础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在新法与旧法的对比中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力度。

  其次,突出新方式。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为法规宣传提供了诸多快捷的渠道和方式,也使宣传对象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需要的信息和知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既要重视传统媒介平台,也要重视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官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短信平台、行业或监管人员QQ群、户外视频广告等媒体平台的运用。同时,要创新宣传的形式。在送法上门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中可以按照需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宣传;也可以按照从业人员岗位需要,对共性条款普学,对关联性条款重点学,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对社会宣传中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新法进行重点解读,运用“动漫视频、卡通人物、有奖征答、以案说法、维权故事、知识竞赛、微信(博)推介”等形式,增强宣传的新颖性和冲击力,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人员掌握新法的需要。

  再次,务求新成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法律形式固化了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了监管制度机制,为健全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体制和制度保障。宣传这部“史上最严”的法,对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务求新成效,就是要将宣传新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推进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监督意识。要将宣传落实新法与本地监管实际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地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公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对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引导,把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努力营造积极、客观公正的舆论氛围,为新法施行后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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