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管:需要更扎实有效的措施

  • 作者:马生林 王冬春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11-18 10:56

  随着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行,许多基层监管分局加挂了“某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所)”的牌子,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有效缓解了基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但从整体来看,改革仍需完善与到位,监管举措更应扎实有效。笔者建议,基层分局(所)在改革与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要结合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支持乡镇街道成立由基层分局(所)长、农水干事、文卫干事、各村(居)主任等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基层分局(所)。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乡镇广播站、街头发放宣传资料,会议宣讲等形式,宣传乡镇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能,列举监管执法事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举报奖励制度。

  推动建立行业自治组织  分类建立完善食品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含大排档、小餐馆、农村家宴帮厨)、大型畜禽养殖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台账。明确主体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详细记录相关信息。积极推动和动员、鼓励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行业自治组织,公示组织成员名单,构建行业自律、社会共治制度规范。

  明确成员单位监管职责  在明确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协调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职能单位监管责任。要落实基层分局(所)在农贸市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原料进出货台账登记、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落实农水干事及农技站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责任,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落实卫生院、学校等相关单位和村居组织配合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等,形成政府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建立监管人员分区巡查制度  根据辖区乡镇街道市场主体特点,在基层分局(所)内部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分局监管人员的管理地域和范围相对固定,将管区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分解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定期检查,随时了解主体状态,深入实施动态监管。要协调城管中队配合落实对流动食品餐饮摊贩的分区巡查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阻塞监管漏洞。

  落实协查人员信息报告制度  可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推动学校落实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乡镇街道卫生院沟通协调,指导其安排村医及时反馈农村家宴聚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信息。明确各村(居)主任宣传法律法规、教育村(居)民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及时上报村(居)民使用禁限农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等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等。

  完善查处重大问题协作制度  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权威性出发,加强对处理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重大违法问题和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理,致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要突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紧急救治和善后工作预案,通过联合执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落实对责任主体的教育培训

  细化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  要结合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员和其他食品生产、销售经营以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提高其自身能力素质的同时,加强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定期组织其学习《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治化水平。

  严格对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市场主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从严落实主体准入登记注册管理,保证市场主体具备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条件,且证照齐全。基层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以疏导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着力解决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餐饮摊贩等持证持照经营问题,做到既坚持准入条件,又保证监管到位。

  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食品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结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排相关行业专业技术骨干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技能培训;深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学习培训,明确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教育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操作规范,配合监管人员检验检查、履行监管职责等。

   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大力疏导清理无证无照经营  加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突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鼓励流动食品餐饮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对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但具备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安全隐患小的经营者,指出办理合法手续的方法和途径,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等违法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拒不执行的,经申请批准,当场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出货台账登记、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加大对市场主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防范病死毒死畜禽流入市场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死因不明和病死畜禽的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处置加工这些畜禽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同时加强农贸市场检查执法,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原料的检查监管等。

  另外,还应完善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落实责任追究,这是保证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是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基层分局(所)要认真履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主动协调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领导制定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各村(居)、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履职标准,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推动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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