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食药网首页 > 头条>

国家药监局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作者: 刘云涛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8-09-01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刘云涛 报道  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中药饮片监管力度,其总体质量状况有所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8月3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具体工作方案,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长效机制。


       我国中药饮片质量一直备受关注。今年4月26日,在召开中药饮片监管工作企业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的基础上,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中药饮片监管工作座谈会”,向中医药领域院士、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域专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中药材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学会负责人等业界人士开门问计。与会代表认为,当前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中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上游中药材种植不规范、药材流通不溯源、质量标准不健全等问题。与会代表建言:从中药材源头抓起,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产地初加工;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注重饮片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继续完善药典标准;建立饮片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等。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行业组织应发挥行业自律的引领作用。


       此次公布的方案显示,整顿工作重点突出两方面。一方面要严厉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产能与销售数量不匹配,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进出厂检验,检验记录不真实;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出租出借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不法分子等违法违规行为。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提高对市场上中药饮片抽检覆盖率和针对性,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和无证经营行为。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技术管理体系。严格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核定中药饮片企业炮制范围;按照国家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推进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强化中药新药注册管理,制定《中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指导原则》,修订完善中药新药注册《中药原料前处理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制修订完善《中国药典》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增强中药饮片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保障中药标准物质的供应,加强中药标准物质信息化管理,开展中药标准物质数字化替代研究;研究探索中药饮片品种管理制度。修订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研究推进实施GAP备案管理;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企业使用GAP基地或固定产地中药材生产的措施;结合中药饮片特点和当前生产实际,修订完善GMP中药饮片附录,增强适用性,促进中药饮片企业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方案还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合规企业坚决采取责令整改、收回或撤销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处理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并立案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国家药监局还公布了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于中药饮片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请示》进行的回复内容。回复函件明确,中药饮片标签标识超出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范围的,属于《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形,应当按假药论处。


(责任编辑:苗晨)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