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约束 规范权力运行

作者: 罗庆鸿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8-09-13

  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抓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该如何构建辖区内市(州)、县、乡三级联动,城乡一体化的统一、权威、高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法制化、规范化的权力运行机制呢?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到“三个到位”。


  认识到位 重事前预防


  制度建设层面上要立规矩。制定一套既立得起、用得上、管得住,又涵盖行政许可、稽查执法、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危机处置、队伍建设等关键控制点的制度体系,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思想建设层面上要守规矩。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应树立质量与安全意识,在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同时,读懂悟透“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规定。按照“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技能要求,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能力。


  市场管理层面上要定规矩。作为市场主体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样需要建章立制,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践行“以产品质量与安全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理念,将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人”的责任压实在源头、落到实处。


  监督到位 重事中控制


  要从细节管理着眼,落实风险预防控制目标。“全程监督”既包括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与安全,也涉及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公正性,所以要从不同角度对风险因素进行梳理分析、排查处置。既要求信息获取的及时性,迅速准确地发现并反馈问题,又要求能针对风险属性和问题导向,迅速给出解决方案,纠偏纠错,预防控制,有效化解风险。


  要从市场管理着手,依据问题强化靶向监管。结合“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工作台账及日常监督资料,分片区、分类别地梳理评估问题产品流向和打假治劣趋势,围绕风险程度高、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重点时段安全保障等显性、隐性风险点,结合“国抽”“省抽”发现的问题,确立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整合推进城乡之间自上而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合力。


  要从市场秩序着力,积极营造依法治理氛围。依据机构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职责,在公开食品药品风险预警、行政许可事项、案件查办情况、抽检不合格产品以及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的同时,依据内部职能职责划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在线答询和政策法规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据问题线索,组织实地走访和法制督查巡查,杜绝权力越界越限行为发生。此外,还要从案件合议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入,集体讨论案情,公开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公开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项目以及处罚决定等,防止主观专断,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管理到位 重事后评估


  明确评查范围。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督查、稽查人员参与,随机分类抽取结案案卷,组织开展分析、评估与检查,进一步深化执法风险防控及纠错、纠偏补救机制的落实,提升食品药品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水平。


  明确评查重点。从各类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量罚幅度、文书格式、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入手,采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综合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理清思路、积累经验、规范办案。


  明确关键环节。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实施了当场处罚;调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是否按照一般程序处罚;涉嫌犯罪的,是否按行刑衔接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


  明确权力边界。要时时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规定,认真界定区分配置内部有限的监管资源,全面落实查、审、定“三分离”的制度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同时,惩防并重、教管结合,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查清事实真相、违纪程度,又要审定应负的责任,按照制度规定移送问题线索。


  (作者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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