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审中心要求申请Gateway方式传输按新规执行

作者: 王依依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8-09-18

  日前,药品审评中心发布《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系统Gateway方式提交步骤及申请表》(以下简称《提交步骤及申请表》),用以替换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附件《符合ICH E2B(R3)要求的个例安全性报告的电子传输技术文档》中【方式一:通过Gateway to Gateway提交步骤】及附表【ICSR电子传输账号申请表】的相关内容。


  据悉,为满足药物警戒系统建设需求,药审中心更换了临床期间药物警戒系统中电子信息交互(EDI)系统。《提交步骤及申请表》旨在为保障企业/CRO能够按照新的技术参数进行Gateway方式传输的测试。


  药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申请Gateway方式传输的企业/CRO,均需按照通知附件规定进行申请及测试(前期已申请或已通过测试的企业/CRO需按照通知附件规定重新测试)。


  企业/CRO如有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wjjxtwt@cde.org.cn咨询。(记者王依依)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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