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艾要严惩不贷

作者: 张磊    来源: 2018-11-27

       近日,网络上一则“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事件引起热议。这则传言的真实性尚待确认,但近些年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确有发生,一再挑战社会底线。对于故意传艾者,仅靠社会的愤怒和道德的谴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法严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关爱。但是关爱不等于纵容,任何不幸都不应成为戕害他人的借口,更何况故意传播艾滋病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涉嫌刑事犯罪。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认定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


  当务之急,执法部门要立即展开调查。涉事男子炫耀言行如果被证实,司法程序应该及时介入、严惩不贷。同时,网络平台也要反思和担责,对于交流艾滋报复社会等微信群组及时预警、监管、剔除,不能任其在网络上大肆招摇,传播有碍社会公共秩序的信息和言论。


  严惩故意传艾者不仅是让有罪之人得到应有惩罚,避免“破窗效应”,彰显公平正义,更是为了避免加深社会对于染艾者的歧视,不让极端个案消解一直以来各方在关爱染艾者、消除歧视方面做出的努力。


(责任编辑:于海平)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