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食药网首页 > 药品> 曝光台>

青海省药监局发布通告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作者: 李芮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2018-11-29

  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并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通告指出,标示为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生产的1批次地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总灰分;标示为甘肃通渭通广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南五味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徽兴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砂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安徽大西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冬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


  通告强调,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记者李芮)


(责任编辑:齐桂榕)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