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公开生产场地优先检查策略

作者:     来源: CFDI检查核查之窗 2019-01-14

  为提高监管检查计划及生产场地选择的透明度,2018年9月5日,美国FDA公布内部政策《CDER基于风险的场地选择模型的解读》,以阐明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如何通过权衡和考虑生产场地的合规历史、召回情况、距上次检查的时间、药品的固有风险、工艺复杂性及其他因素,确定生产场地监督检查的优先顺序和检查计划。


  面对药品检查需求远远超过监管部门所能完成的实际情况,2005年FDA即开始在cGMP常规监督检查中推行基于风险的生产场地选择模型(Site Selection Model,SSM),来对生产场地进行监督检查优先排序并制定检查计划,即场地监督检查清单(Site Surveillance Inspection, SSIL)。2012年,FDA修订《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第510(h)节,将生产场地的监督检查频次由原来固定的至少两年一次,调整为基于风险的检查计划制定策略,并将是否存在造成患者伤害最大风险作为检查计划优先考虑因素,使有限的检查资源用于检查风险较大的生产场地,以确保所有生产场地生产的所有药品(包括原研药和仿制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能符合cGMP要求并保持同样高的质量标准。针对该政策,摘译如下:


适用范围


  根据FD&C法案510(h)节的规定,该模型(SSM)涵盖CDER所确定的人用药品(制剂)、中间品以及活性药物成分(API、药物物质)等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场地。对按照FD&C法案第503B节注册的人用药品配制外包以及医用气体场地,它们的检查有单独的选择程序;非活性成分(辅料)以及仅供临床试验的药物生产场地视检查需要而定,不在SSM范围。另外,SSM不适用于监督检查之外的批准前、批准后和有因检查类型。


风险要素


  SSM使用的风险要素符合FD&C法案510(h)节规定,也允许增加其他经FDA批准的风险要素。已确定的风险要素包括:


  场地类型(例如:生产商、包装商或质量控制实验室)


  距上次监督检查的时间(或以前从未检查过该场地)


  FDA合规历史


  国外监管机构检查历史(根据FD&C法案第809节认可的监管机构)


  受众群体


  危害信号(如现场警示报告FARs、生物制品偏差报告BPDR、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召回等)


  固有的产品风险(例如剂型、给药途径、无菌产品、API含量(load)、生物制品原料或制剂、治疗分类、窄治疗指数(NTI)药物、紧急使用药品)


模型管理和持续改进


  SSM及其所使用的数据库需经FDA年度审查并按流程批准。通常,由CDER和ORA共同对当前版本SSM使用的方法、风险要素和权重进行评估,征求FDA业务合作伙伴意见,接受学术界专家的外部同行审计等。对评估结果与当前及预期风险要素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统计分析后,确定需要改进、修改和加强的部分(包括更新的数据、新的数据源和/或修订的方法),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模型改进工作组以及指导委员会对拟变更建议进行审查。


职责分工


  药品质量办公室(OPQ)下设的监督办公室(OS)负责执行SSM,提供输入SSM的生产场地和产品数据,制定场地监督检查清单(SSIL),跟踪检查进度,发布监督行动计划(SAP)季度报告,并负责SSM的持续评审和改进,处理监管事务办公室(ORA)全年所提出的生产场地移除请求等。ORA负责具体检查任务的计划、跟踪和执行等。


程序


  运行SSM并生成SSIL


  (1)OS针对当前使用的生产场地目录,按照已批准的风险要素和权重对生产场地进行打分、排序,生成列表SSIL。


  (2)OS对列表进行质量控制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将运行和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数据不足之处(data deficiencies)发给相应的数据收集者要求解决;


  如果最近一次生产场地检查结果为尚未决定或最终判定为官方强制整改(OAI),则该类别生产场地列表需由ORA、OS和OC共同审核,并从常规检查计划清单中移除(OAI生产场地的复查属强制执行);


  处于进口禁令状态的生产场地需从常规检查计划中移除;


  任何新注册的或以前没有接受过常规检查的生产场地,通常会在30天内安排检查或启动有因检查。对于新生产场地需由OS与ORA一同确认其是否在常规检查计划内。


  (3)通过SAP与ORA共享SSIL。


  跟踪计划和实施检查


  (1)ORA按照SSIL制定检查任务具体方案并实施检查。


  (2)OS负责跟踪已完成的检查任务并通过SAP提供季度更新数据。


  调整计划,即ORA可以要求将生产场地从检查计划清单(SSIL)中删除


  (1)OS负责调查调整检查计划的理由。


  (2)如果调整的理由是该场地最近一次CGMP检查发生在SSIL生成之后,那么经确认该检查确实已完成,则可以将该场地从SSIL中删除。


  (3)如果调整理由是生产场地运营状态发生变更(例如场地已经停产),或者是由于FDA得到的信息与生产场地的声明存在差异(例如,生产场地声称将不再生产销往美国市场的药品),只要经OS调查确认FDA的相关信息需要更正且生产场地的信息是正确的,那么调整就可以执行。



  原文刊登于《国际药品检查动态研究》第3卷 第5期 (总第14刊),2018,P1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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