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申报者:临床试验方案不会写?参考模板来了!
为了帮助临床试验申办方提高临床试验方案的撰写技能,笔者对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联合推出的临床试验方案模板的首页和目录进行了翻译,供我国相关单位参考。
临床试验是确认待上市医药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步骤,其结果也是药监部门进行审评审批的重要依据。所以,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至关重要。
临床试验方案除了必须包含的医学、药学、生物统计学内容之外,还必须有体现遵循相关法规和伦理要求的内容。目前,可供国内临床试验申办方参考的临床试验方案模板尚有欠缺,相关机构撰写方案的经验也有待积累。
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目前国内多数申报者呈现的临床试验方案都较为简略,有些内容不足或缺失。例如,对已知和潜在的风险评估不足;缺少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的定义等。如果临床试验方案中缺少严重和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定义,那申办方提交严重和非预期不良事件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在美国,FDA要求申报者必须提交严重和非预期不良事件定义。
按照“NIH-FDA二/三期IND(试验性新药)/IDE(试验性器械)临床试验方案”模板,笔者将其首页和目录释为中英文对照。 该模板依据ICH E3(2018)指导原则, 同时辅以指导说明。其目的是帮助临床试验申办方撰写组织良好的方案,同时也有助于伦理委员会和监管机构进行有效审评。
按照该方案模板的要求,临床试验方案首页应当清晰地列出方案标题、编号、主要研究者信息、申办方信息、版本号和版本日期等。递交给药监部门审评的任何方案,还必须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在研究机构实施。如果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了修正,必须就修正内容做出总结性概述(见表1)。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该方案模板不是强制性的指导意见,但仍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作者系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首席科学家。完整的原版“NIH-FDA二/三期IND/IDE 临床试验方案”模板请下载附件。)
首页和目录中英文对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