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综述

作者:     来源: 甘肃药品监管 2019-02-13

  2018年以来,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新组建的甘肃省药品监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和升级服务举措,为全省药品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做“除法”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14个市州党委政府相继出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围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出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意见、赴企业走访调研工作方案等文件和局长接待日、局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等制度,着力建设过硬监管队伍。制定落实推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组织40名省市监管部门负责人赴浙江、上海等10省市学习“放管服”改革经验;组织全系统255名处级干部和县区局局长在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着力提升监管工作政治站位、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兰州大学相关调查显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群众满意度达78.8%,较以往增幅较大,较好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让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服务对象“三个满意”的目标。


  二是做“减法”释放发展活力。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5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在省直部门率先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并向“最好一次都不跑”目标升级。成立行政许可服务处,整合分散在7个处室的行政许可事权,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30.23%,实现网上审批“零超期”。省级机构改革完成后,针对民营企业家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市场需求,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8条措施》,制定出台《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利企便民23条措施》,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最大程度放活市场,最大力度服务发展。在省药监局“三定”方案中,优化整合药品监管服务职能,成立科技和产业发展服务处、行政许可处,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办事难、办事繁、效率低的问题。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完善局长接待日、局领导联系企业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事关企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事项。


  三是做“加法”管出公平秩序。提请省政府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将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刻汲取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教训,会同省公安厅等6部门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加大生化药、中药提取物、药品批发环节、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整治力度,持续开展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机构专项整治,开展疫苗生产、配送企业专项检查和药品高风险品种专项检查,对国家和省级抽检发现不合格品种的企业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实施法治素养和稽查办案质量“双提升”计划,在18家重点企业建立稽查执法实训基地,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是做“乘法”服务产业发展。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企业精准帮扶促发展行动,深入31706家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研,实行领导包抓、单位包干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现场帮助解决问题1万多个,带回研究、移交转隶、跟踪办理问题3000多个。邀请42家企业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91条,现场答复解决20条,其余问题于5个工作日内全部答复办理。会同卫生计生、发改、人社等部门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在兰州新区和陇西县等产业集中区分别设立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零距离提供技术指导和帮扶。新的药品监管局组建后,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目标,召开陇药产业发展座谈会和专题研讨论证会,形成加强中药材源头治理、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等具体工作措,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新的一年里,甘肃省药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甘肃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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