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药减税彰显医疗惠民

作者: 罗志华    来源: 云南日报 2019-02-18

  罕见病患者的用药负担有望减轻。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在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这将“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


  我国近期针对药品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其中力度最大的一次,莫过于去年将诸多进口抗癌药降至零关税水平。与减税政策同步实施的,还有纳入医保目录、价格集中谈判等多项措施。在这些措施的推动下,药品价格下降趋势已经形成,患者渴盼已久的高价药、进口抗癌药等类别药品出现大幅度降价,令许多患者从中受益,但仍有难以惠及的小众群体,罕见病患者正属于这类群体,他们更容易面临专用药品缺乏、药价虚高等困难。


  与其他类别的药品相比,以往罕见病药品缺乏和价格较高,有其更为特殊的原因。比如,单一罕见病药品的销量较小,研发费用分摊到药品上就会占药价的更高比例,不仅导致这类药品价格比其他药品更高,而且还会影响到药企研发的积极性。再如,医保是为了保基本,需要考虑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在很多人看来,罕见病是特殊疾病,罕见病药品属特殊药品,是否应该尽量纳入医保,争议性更大,导致罕见病药品比其他药品更难纳入医保目录。


  医疗惠民,应尽量做到一个都别落下。更何况单一病种的罕见病患者虽然比较“罕见”,但全国罕见病患者却有2000多万之多,总量上并不“罕见”。国务院常务会议把这2000多万患者的用药难题摆上桌面,是将医疗惠民政策落实到具体人群的精细化举措,目的就是要让每一类患者都能得到降药价政策带来的好处。


  特殊原因要有特殊举措,方能精准解开症结。作为医疗行业从业者,在我看来,仅靠减税措施,还难以全面化解罕见病患者用药难题。针对研发环节,可以给予费用减免、发放补贴、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等;针对难入医保目录这个难题,可考虑让部分辅助药品退出医保目录,为罕见病药品腾出更大空间,还可考虑专门设置一类商品保险,通过共济的方式,降低罕见病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


  医疗惠民精细化,既需要细致入微的细节设计,也需要各类政策形成体系,广度与深度都要具备,保基本与保特殊都得兼顾。惟有如此,方能让政策阳光普照每个角落,让每位患者都能感受到温暖,并从中获益。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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