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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明确改革期间食药监管重点工作

作者: 叶阳欢 张博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2-2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叶阳欢 通讯员张博)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明确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五项重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保双节、迎两会,四安全、一放心”执法办案百日会战行动,充分发挥稽查队伍“尖刀利剑”作用,狠抓大要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加强与省和国家“创城”工作机构的衔接,认真做好迎接上级考评的基础性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一非两超”专项整治。在食品生产领域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监督抽检样品不合格企业专项整治。在食品流通领域开展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执法检查,严防非洲猪瘟。在餐饮服务领域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约谈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以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大力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督检查,防止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制定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计划,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监管。组织《长春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学习培训,把规定落到实处。认真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认证检查工作,防控药品经营质量滑坡。按照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强化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监管工作。

  

  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处方、工艺专项检查,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无证经营、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力度。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环节标识专项检查,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核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减少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工作流程,对名称、地址等变更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不再进行现场检查,让企业少跑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以检验中心新实验楼投入使用为契机,提升食品药品检验监测能力。开展检验能力提升年活动,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新实验楼的功能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取得新实验室认定资格证书,完成两批检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检定及人参农残检测评估任务。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参数扩项工作。制发实施“三品一械”年度抽检计划,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疫苗监测, 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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