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请重视药学服务

作者: 杏林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2019-03-01

  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放开,零售药店数量增长很快,不断有新开药店涌现。遍布城乡的大小药店,为百姓及时、快速地获得常用药品带来诸多方便,但也有一种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药店多了,相应的药学服务有没有跟上?

  

  温岭市发生的消费者服用过量朱砂中毒事件,充分说明药学服务在药店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性。包括《中国药典》在内的各类中药学书籍,均明确记载“朱砂有毒”,规定用量只有0.1克至0.5克,并且明示“多入丸散用,不宜入煎剂”。在这起中毒事件中,药店药学服务明显缺位。将朱砂粉与猪肚共同煨煮,就是“入煎剂”,加之用量又未控制,出现中毒现象并不奇怪。

  

  药店多了,竞争也加剧了。尽管新开药店不少,但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门的药店也不鲜见。药店靠什么立足?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就是要靠服务立足。没有良好的服务,药店不但谈不上发展,连生存都困难。

  

  有人认为,药店想在市场立足,关键是价格要有优势,品种要多且全。笔者认为,价格与品种都不是最关键的,高质量的药学服务才是零售药店赢得市场的不二法门。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以药补医的桎梏正被破除,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学服务工作正在不断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也要顺应发展,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零售药店作为药品终端服务的重要窗口,要思考如何全方位做好药学服务工作,为群众用药安全把好关。

  

  要加大药学专业人员的配备力度。药店不同于杂货店和小超市,药店从业人员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胜任的,药店要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等药学专业人员。如果聘用非药学专业人员从事药品销售工作,上岗前必须接受系统培训,并且不宜从事处方药销售工作。

  

  无论是销售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需要进行必要的购药和用药指导。要对顾客需求情况作必要的了解,以便指导其合理选择购买药品。

  

  用药指导是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用法和用量只是服务的初级内容。要向顾客说明使用药品后可能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尤其是严重不良反应)、药品的相互作用(不宜同时使用的品种)等。至于向顾客阐明药品的禁忌证、使用药品后的注意事项等,更是药学服务不可或缺的内容。

  

  要做好药学服务工作,需要药店从业人员付出更多,对店内经营品种有较全面的了解。药店应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提高从业人员药学专业素质,为顾客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消除用药安全隐患。应该提供指导而没有进行指导的,就是失职行为;为顾客提供了不准确、甚至错误的用药信息,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杏林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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