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值得期待

作者: 曲征    来源: 宁波日报 2019-03-07

  在3月5日的“部长通道”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将“实行最严厉的惩罚”,使假冒伪劣制造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建议,让制假行为直接入刑(3月6日《南方都市报》)。


  制假售假行为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难以治理的顽疾。制假售假泛滥,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危害巨大。一则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倘若食品药品方面出现假冒伪劣,还会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二则损害正规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假货成本低,有价格“优势”,于是“劣币驱逐良币”,对于正规产品的市场形成严重冲击。假货横行,创新产品不断被模仿,会严重挫伤人们的创新精神,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三则制假售假行为败坏社会风气,危及社会诚信大厦,破坏社会稳定。


  所以对于制假售假行为,每年两会都会涉及类似话题,“打假”已连续6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去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就呼吁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降低制假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对于制假售假行为,目前也有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但客观而言,一方面量刑太轻,一方面制假售假者的行为证据难以获取,再加上有些执法不力的现实,造成制假售假者很难得到有效惩处。比如,目前制假售假行为的起刑点为5万元,看起来数额不高,但现实是,即使人们买了假的东西,或者明知道对方在售假,要想拿出其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证据也很难。


  以上现状导致制假售假行为的违规违法成本很低,法律法规对于制假售假者很难形成有力威慑。也就是说,违法成本低、处罚不给力、惩治力度小,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导致制假售假行为不断泛滥,惯犯、累犯难以杜绝。


  一个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人,已经突破了做人底线,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从长远来看,不仅导致社会道德滑坡,还会败坏民族品牌的国际声誉,对这样的人就应该严加惩治,令其付出沉重代价。


  所以,在治理制假售假方面,确实应该在法律层面来一次增强打击力度的改变。而降低制假售假的入罪门槛,让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由于种种原因,“直接入刑”还无法全面执行,也可以尝试让涉及食品药品等人身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总之,要拿出治理酒驾的劲头来治理制假售假行为。“一次造假,终身负债”“造假一次,锒铛入狱”,唯如此,才能刹住制假售假之风,也才能使制假售假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曲征)


(责任编辑:齐桂榕)

联系我们 更多

  • 健康中国头条微信
  • 中国医药报微信

电话:010-83025740
010-83025786

邮箱:wzh@health-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