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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建议:明确药事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作者: 落楠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3-09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我国长期普遍存在‘重医师、轻药师’的现象,药师在工作中往往充当医师的辅助角色,仅承担调剂、供应、采购等药品保障工作,而很少在审核处方、提供用药咨询和药学保健服务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建议,加大我国药师管理工作实施力度,充分发挥药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作用。

  

  李燕认为,发挥好药师作用的意义重大。药师可检查医师所开处方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评估、优化等工作,并指导患者用药注意事项,筑牢涉药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实现患者用药的个性化指导和个体化监护。在慢病管理等患者须长期用药领域,药师可根据病情适度调整患者用药的剂量和剂型,减少患者反复到医院挂号取药的繁琐程序,节省患者就医时间,缓解大型医院门诊压力和医师压力,助力分级诊疗。

  

  李燕介绍,当前我国药师管理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一项来自中国临床安全用药监测网的用药错误报告显示,其中80%的用药错误是药师在审方和双核对工作时发现并规避的,一项对临床药师参与的全胃肠外营养处方干预的研究显示,患者营养治疗日均费用从1021±218元降至860±176元,并大大缩短了平均住院日。

  

  但她认为,我国药学服务还应该继续提升,以提供优质、安全、人性化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为目标,为此,她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三级医院尽快全面开设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大量承接已获取医师处方的慢性病患者。在门诊中,具有药学专业技术优势的药师,可向患者提供用药方案审核、用药教育、咨询指导和持续的生活方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性专业技术服务,从而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预防患者用药错误。

  

  二是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明确我国药事服务费的定义,并制定药师门诊收费标准,根据用药剂型、用药知识咨询等不同服务内容收取相应费用,以激励药师服务患者的积极性,推动我国药师队伍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尽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进程,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增强药师的话语权。医师有处方权,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交叉,为此她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及配套法律中进一步明确各类药学服务的内容、规范以及药师职责标准等,避免药师与医师可能产生的纠纷。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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