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违法经营药械典型案例

作者: 范南虹    来源: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2019-03-1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范南虹)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监管对象。3月14日上午,在“3·15”到来之际,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辖区内几起违法违规、危害药械安全使用的典型案例。


  海口美兰民生药店销售过期药品案。2018年8月29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口美兰民生药店销售过期药品,该药店销售的部分“东汝”牌阿胶、盐酸赛庚啶片、氢氯噻嗪片超过有效期限,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4条规定,没收了该店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处罚款2500元行政罚款。


  海口某店销售无中文进口化妆品案。2018年5月18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吃货微部落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货架上销售的14种共47瓶(盒)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且该店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上级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扣押了47瓶(盒)化妆品,后查实其中24瓶化妆未经验验,违法所得金额共计1638.21元。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海口市食药监局没收了这些化妆品及店家违法所得1638元,并处三倍金额的行政罚款。


  海南同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2018年5月23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同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飞检时,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不符,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相关规定,海口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处1万元行政罚款。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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