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日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作者: 于艳新    来源: 大连日报 2019-03-18

  3月15日,辽宁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议在沈阳举行,大连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试点,3月20日零时正式启动。3月31日前,大连的患者就能以中选价格在我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使用25种中选药品。


  为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国家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这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进行带量采购,提高谈判议价能力。


  记者了解到,试点工作分三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招标阶段;第二阶段是执行结果、落实采购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实施阶段;第三阶段是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完善政策阶段。试点经过周密的筹备,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正式中选结果,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标志第一阶段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这25个药品主要包括七大类。


  目前,我市已经印发相关方案,近期会出台配套措施办法,并详细解读相关政策。(记者 于艳新)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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