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建立食药安全一体化监督机制

作者: 张峻琦    来源: 江苏法制报 2019-03-22

  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共建的“消费公益金”正式打开赔付通道,这也标志着该院的“食品药品安全一体化监督机制”由幕后走到台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起,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三年来共提起公诉案件11件35人,办理了省首例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苏州首例向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案、苏州首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等一系列案件。


  虽然惩罚了犯罪,斩断了侵害,但已被侵害的消费者并未及时得到赔付。为了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吴中区检察院提出建立“打击—预防—赔付—监督”并行的食品药品安全一体化监督机制,并联合区法院、区财政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了“消费公益金”,专门用于食品药品领域不特定消费者的损害赔付。


  第一笔“消费公益金”来自吴中检察办理的“陈国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案”。2017年初,为了给自家淮南牛肉汤店的汤头“加加鲜”,陈国安开始向汤里加入罂粟壳,后被公安机关查处。由于罂粟壳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还会使人上瘾,陈国安的行为无疑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吴中检察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9月,吴中法院判处陈国安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交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41600元,这笔钱转入“消费公益金”账户,专门用于赔偿吃过“罂粟壳牛肉汤”的消费者。消费者如果曾于2017年2月4日至3月2日期间在吴中区木渎镇凯马广场“李记淮南牛肉汤”消费,就可以申请“消费公益金”赔付。


  该院建立“一体化”监督机制的目的是不断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先通过办案了解症结所在,然后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通过犯罪预防宣传、检察调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堵住窟窿”,同时建立“消费公益金”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形成“打击—预防—赔付—监督”齐头并进的格局,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张峻琦)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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